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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技术需求书一、项目背景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下简称“兴丰填埋场”)是我国第一座与发达国家、地区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接轨的大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属国家首批一级填埋场。该场于2002年投产,距今将近十八年,部分设施陈旧老化,办公区域不足,长期以来办公环境较差。为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打造五星级填埋场。拟启动兴丰填埋场场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本技术需求书仅针对兴丰填埋场场区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中的装修工程(下称本项目)。二、功能要求由承包方对发包方提供的区域进行功能划分,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间,设计合理的办公、用餐、以及工作配套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一
2、楼、维修车间等。根据实际场地情况,结合环境服务公司整体风格进行设计,合理使用现场地,确保设计满足我司需求。主要功能要求:1)将宿舍一楼(现为仓库)装修为办公区,其中包含开放式办公区、经理办公室、会议室等。2)对维修车间调整增加员工淋浴区域、洗衣房、就餐区域以及办公区域。三、具体需求(一)项目承包内容与范围1、承包内容:本项目装修工程,装修总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主要包括:将宿舍一楼(现为仓库)装修为办公区。对维修车间调整功能区。2、承包范围:装修工程:本项目装修工程包含使用功能区改造、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洁具、以及其他软硬件配套设施。按照采购人提的要求及施工图要求,确保满足各区域功能使用的
3、全部内容,主要包括功能区改造、水电安装、配套洁具安装、所有装饰装修材料的采购等内容,确保使用合格的装饰装修材料,优先考虑环保材料。(二)工程要点1、装修工程规范、标准及专用条款投标人除按本技术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外,所有的施工及工程质量、工程验收采用的规范、标准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1 行业专业规范、标准要求:(1)展览建筑设计规范;(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
4、222-2017(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4(7)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TGJ/T244-201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注:若图纸中出现跟上述技术规范相违背的地方,须以上述国家规范为准。若国家颁布最新相关技术规范须以最新规范为准。1.2 工程标准、规范要求:(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T3076-1998);(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4)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5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7)除上述规范外,凡涉及本工程相关专业的其他现行国家相应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均须参照执行。若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在技术需求书的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2、装修工程要求2.1 环保节能要求:所有施工使用材质及施工需兼顾环保低碳要求,以保持绿色节能环境,降低运行成本。2.2 施工方案:制定合理施工方案,科学进行施工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制定,方案需经监理及招标人审批。3、施工要求3
6、.1 严格按照效果图和施工图等设计图纸施工,精细施工。3.2 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进行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3.3 施工期间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施工人员必须做好防火、防盗及施工安全等工作;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相关情况。3.4 投标人要加强进度、安全、质量等全方位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操作过程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3.5 装修临水临电由招标人提供。3.6 装修工程现场做好围蔽措施,按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要求实施。4、项目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
7、合格工程。4.1 本项目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详细编制制作方案,详细叙述关键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投标文件中对质量目标进行承诺。4.2 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4.3 投标人的所有施工方案须待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施工。4. 4投标人的深化设计得到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图纸会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制作。5. 5投标人完成的内容必须达到技术需求书、装修方案装修效果,如不能达到,在招标人允许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达到装修效果的承诺。若经修改、完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则招标人有权不支付该展项的费用并处以罚款,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
8、。6. 6除非招标人同意,否则投标人须严格遵照招标人乙供材料设备的看样定板要求,使用材料或设备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监理单位审批同意方可用于本项目施工,保证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从源头上控制质量隐患。7. 7强化隐蔽工程验收、中间交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预验收管理,规范竣工验收管理。层层把关,全过程控制,达到样板工程的质量目标。8. 8装修项目主要设备及建筑材料的质量要求(1)主要设备及材料需严格按照材料的报验程序,报验材料需附生产厂家相关资质文件及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经监理单位、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批准后方可进场,设备及材料进场验收和检验证明,应包括各类材料、产品、设备、仪器的出厂证明书、合格证
9、书、材料试验报告单和现场抽查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有效、齐全,未经监理和招标人的确认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2)进口材料必须提供商检报告。9. 9检查和返工(1)投标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招标人或其代理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一经发现应要求投标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投标人的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投标人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经济处罚或采取其他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的措施。(3)工程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
10、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顺延。(4)因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失误或其他非投标人的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承担。5、主要装修装饰材料质量要求(1)主要装修装饰材料需严格按照材料的报验程序,主要材料需经招标人看样定板,同时提交样板及附生产厂家相关资质文件及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经监理单位、招标人批准后方可进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使用的材料,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设备及材料进场验收和检验证明,应包括各类材料、产品、设备、洁具等出厂证明书、合格证书、材料试验报告单和现场抽查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有效、齐全,未经监理和发包人的确认的材料不得用
11、于本工程。(2)附件1列明了装修材料推荐品牌,除非招标人同意,否则投标人不得偏离招标清单技术参数及推荐品牌,其他未列明的材料配件要求选用国内一线品牌,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使用。6、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结算管理要求6.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投标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投标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
12、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投标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招标人应承认验收记录。(3)经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投标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6.2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结算管理要求(1)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a)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工程质量无安全隐患,检验
13、记录应完整,并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c)有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d)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证明及试验报告。(2)工程验收管理要求:a)投标人必须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的1周前编制验收计划(包括质量验收计划、专业工程验收计划等),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验收计划分阶段逐项申报验收,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b)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执行。c)经验收评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者,由投标人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修补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直至达到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产生
14、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d)竣工验收完成后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包含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做好竣工档案、竣工备案等工作。工程验收的其他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3)工程移交管理要求:工程项目移交原则上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完成,在移交前投标人需确保剩余材料退场,场地清洁整洁。1)移交范围工程项目移交的范围包括工程资料移交、工程实体移交(含备品备件)和使用维护管理移交(如有,含设备维护交底)。a)工程资料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工程建设前期有关资料、工程技术管理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工程竣工后,应对各类工程文件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查验,确保向招标人移交的工程文件档
15、案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b)工程实体移交投标人在工程移交前,应编制完整的工程实体移交清单(含设备材料移交清单、备品备件移交清单),并提供给招标人、监理单位和工程接收单位审核并盖章确认。2)移交前维护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至工程移交之前,投标人必须保隙:装修工程交付工程正常使用,如在此期间发现土建或水电设施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投标人按质量保证期服务要求的约定进行修复。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招标人不另支付;如投标人拒绝维护,且经招标人书面催告后仍未维护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维护,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移交计划投标人应在进行移交工作前编写工程项目移交计划,且移交计划需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在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计划进行移交。4)工程移交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移交中向使用单位办理好工程移交,并做好相关的保障、维修及服务。投标人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中提出的质量及工程资料问题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整改完工报告申请整改后正式移交。工程移交工作的相关要求具体按招标人的建设项目工程移交管理规定执行。7、工期要求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须在IOO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及验收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整个进度作出合理安排并做出承诺,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