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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站汽轮机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公司)电站汽轮机组(包括燃气轮机组)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和XX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电站汽轮机组管理职责范围,明确电站汽轮机组管理要求,对电站汽轮机组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运行、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水平。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汽轮机组是电站生产的关
2、键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机组安全、平稳、长周期经济运行,应加强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有关部门按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指导各单位不断改进和加强电站汽轮机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电站汽轮机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制定规划和措施,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管理水平。(二)结合公司管理模式,组织制定电站汽轮机组有关的管理制度。(三)负责电站汽轮机组的基建、检修、技改、科研攻关等计划的编审,组
3、织实施并进行过程控制和验收。(四)负责组织编审电站汽轮机组的技术文件,并监督实施。(五)组织或参与电站汽轮机组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六)组织开展节能降耗、达标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经济运行水平。(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电站汽轮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第七条使用单位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站汽轮机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XX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制定电站汽轮机组设备管理及运行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建立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制度),组织对本单位机组的使用维护管理。(二)做好电
4、站汽轮机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机组设备检修、更新、技改计划的编制并报主管部门;落实设备检修、更新、技改的实施和验收。(H)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设备的技术档案、报表等资料。编制运行规程(操作法)、工艺卡片、检修规程、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并上报审批。(四)参加或组织电站汽轮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订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五)负责开展节能降耗等各项劳动竞赛,不断提高经济运行水平和减少环境污染。(六)组织本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的技术水平。(七)积极开展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减少非计划停机。第三章购置、安装与验收第八条电站汽轮机组的购置:(一)购置设
5、计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经济节能的设备,购置时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要组织或参与机组设计、选型、验收等全过程工作。(二)设备制造过程中应派专人监造。(三)要有制造厂提供的完整齐全的技术资料。(四)大型机组按规定须采用招标方式的,应通过招标确定制造厂商。第九条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一)选择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安装,安装质量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由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三)使用单位应选派具有相应水平的人员全过程参加电站汽轮机组的安装。第十条电站汽轮机组的试运和验收:(一)电站汽轮机组安装及验收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火电施工
6、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汽轮机篇)的规定进行。(二)机组在首次启动前,必须根据制造厂技术资料编制调节保护系统试验措施,并对调节系统各部套和自动保护装置进行调整试验。(三)机组的启动调试及验收要根据有关验收规程、评定标准及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编制机组总体启动调试大纲。通过启动调试校核电站汽轮机组在规定工况下的热力参数与机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检验机组配套的辅助设备、外围设施的性能能否满足主机正常运行的要求、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机组的启动、自动控制及辅助设备、系统的控制性能,全面监测轴系振动、轴位移等,以便检验机组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四)机组经过空负荷试车、168小时(或72小时)满负荷整套试运合格
7、后方能验收。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逐台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的技术档窠,档案的填写按有关规定执行。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机组制造、安装、试运的整套技术文件、记录;机组运行和检修规程;机组检修、改造的技术资料、记录;故障及事故记录;机组运行记录;其它须归档保存的资料。第十二条按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操作法)、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做好运行日志、交接班日志,建立相关技术台帐,编制生产技术报表等。第十三条建立健全电站汽轮机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开展运行状况分析。第十四条编制电站汽轮机组典型操作票,并严格执行。第十五条建立电站汽轮机组巡回检查制度及标准。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标准要
8、求,对机组进行定人、定时、定线路、定内容巡检;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报告和处理,实行闭环管理。第十六条建立联锁保护管理制度,确保联锁保护动作正确。联锁保护变更应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执行。第十七条建立润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三级过滤”管理,积极采用先进仪器定期分析润滑油质量。第十八条电站汽轮机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经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后才能上岗。第十九条电站汽轮机组应制定事故处理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避免机组重大事故的发生。第二十条按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切换与试验。第二十
9、一条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杜绝误操作,减少非计划停机,确保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第五章检修管理第二十二条机组检修应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做到科学检修,并杜绝各类违章,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第二十三条检修项目管理应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检修质量应符合检修规程要求,推行全过程管理,使检修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第二十四条电站汽轮机组的检修按检修内容一般分为大修、中修、小修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检修内容可参照相应机组的检修规程。第二十五条检修周期:(一)检修周期一般规定为大修3-4年,中修、小修视情况适当安排。(二)对技术状况较好的机组,应积极采取措施逐步
10、延长检修间隔,但须经过技术论证并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超过以上期限。(三)对设备技术状况不好的机组,经技术论证并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其检修间隔可低于以上规定。(四)经常启停(每周不少于2次)或调峰幅度大于40%的机组;累计运行15万小时及以上的机组,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其大修间隔可低于以上规定。(五)年运行在5000小时以下的机组,检修间隔不受以上限制,可根据机组技术状况来确定检修时间。(六)新机组第一次大修时间一般安排在正式投产后一年左右。(七)在机组故障抢修中,若已完成了检修标准项目内容,并处理了其他缺陷,经论证确定能继续安全运行较长时间,允许将其后的计划检修日期顺延,但需报主管部门批
11、准。(八)使用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合理安排机组检修,机组检修应在计划检修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状态监测检修的比例,最终形成一套由计划检修向状态监测检修过渡的优化检修模式。第二十六条停机检修日期指机组从系统解列(或退出备用)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调度(或转入备用)的总日期。第二十七条加强检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认真做好机组检修前的检查、检修过程的监督和检修后的验收,缩短停机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第二十八条机组检修后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一)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主要设备能持续达到额定出力,并能随时起动投入运行;设备效率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达到设计水平;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要求;辅助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主机安全
12、经济运行;表计齐全准确,自动装置、保护装置完好,准确率、投入率达到标准要求。(二)设备不漏汽、水、油,汽轮机真空严密性符合规程要求,保温完好,管道色标符合规定,设备清洁。(三)检修资料齐全、准确,及时存档。第六章附属设备的管理第二十九条电站汽轮机组附属设备、管道、系统应按规范及时维护、检修和检验。第三十条电站汽轮机组主要附属设备、管道、系统应单独建立技术档案。第七章报废第三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按照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和XX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中设备报废有关条款规定,对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和经济性能差的设备予以判定报废,并及时按规定办理设备的报废手续。第八章检查与考核第三十二条公司定期组织专业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第三十三条考核按XX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和设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XX集团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