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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联勤联动、功能互补,充分发挥农村公安派出所的管理优势,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效率,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XX省公安厅有关农村公安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市局关于XX市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化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
2、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公安派出所自身优势,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二、组织领导县公安局成立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政委XX同志担任,交管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科和各派出所(XX所、城郊所和开发区所除外)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大队,交管大队大队长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三、工作职责各农村公安派出所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在交管大队
3、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下工作:(一)积极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遇重大节假日交通高峰时段,主动帮助指挥、疏导交通,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同时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加强对农村道路沿线集镇、集市等人流、车流集中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电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二)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保持进村入户宣传的经常化。要重点配合辖区各村(社区)开展农村地区电动三、四轮车“一登记、二宣传”活动和针对农村地区“一老一小”的交通安
4、全宣传活动,同时要因地制宜,组织农村警务室民警和“一村一警”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结合农民实际的交通需求,有针对性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辖区交警中队定期、及时为农村公安派出所提供宣传资料,并适时组织交通安全宣传业务培训。(三)定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农村“两站两员”定期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常态化排查,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违反规定占道挖掘、在道路上晾晒谷物妨碍通行等交通安全隐患,在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同时,积极协调辖区镇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迅速整改,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给交管大队。(四)认真做好农村道
5、路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接到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时,立即报告县局指挥中心,同时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并配合交管大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五)推行“一站式”公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一站式”公安交管服务窗口,办理申领免检标志、补换领机动车牌证、检验合格标志及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和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等交管业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主要办理以下业务:1 .机动车业务(4项):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免检标志、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2 .驾驶证业务(6项):遗失补领驾驶证、超龄换领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驾驶
6、证审验、延期换领驾驶证、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3 .电子监控处理简易程序:对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的。4 .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对异地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且自愿接受处理的简易程序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四、规范执法(一)执法主体。各派出所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农村道路(包括县乡道和村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须确定一名副所长负责该项工作,并确定至少1名民警作为专职或兼职交警,配备1至2名辅警予以配合。(二)执法权限。1、农村公安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
7、)、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等有关规定,选择部分派出所试点处理辖区农村道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2、对适用行政强制措施和适用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拟给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罚款、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派出所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在24小时内移交辖区交警中队处理。(三)执法管理。农村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所内专职或兼职交警的教育、管理。民警执勤执法要做到警容严整,文明执勤,规范操作,依法办事,不得在执法和服务活动中存在乱收、乱罚、乱扣证和买分卖分等现象,不得借交通执法和交管窗口服务之机,故意刁难群众或徇私枉法。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当前,我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警力普遍不足,农村
8、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农村公安派出所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农村公安派出所要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派出所日常勤务和管理工作之中,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分管负责人和专管民警、辅警,相关人员名单要报送交管大队登记备案。警务保障科要对各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给与积极支持,对派出所场所改造、办公设备购置要优先保障。交管大队要积极对接市局交警支队,对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公安交管综合信息平台接入、交通管理相关工作权限开放等予以保障,确保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各项业务能够顺利开展。(三)强化培训考核。交管大队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公安派出所进行交通管理业务培训。农村公安派出所专(兼)职交警每年接受交通管理业务培训不得少于1次,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经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县局将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情况列入派出所绩效考核内容,作为派出所绩效考核项目之一,考核结果作为派出所考核加分项,确保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