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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 .资金来源:5 .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 .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一月Bo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另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工程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及监理签发的开工令
2、为准,实际竣工日以承包人送交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竣工验收合格或发包人投入使用的日期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或以上标准。四、签约合同价L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
3、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_月_日签订。十、签订地
4、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
5、补充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1 词语定义1. 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o1.1.2.3承包人:o1.1.2.5分包人:/o1.1.2.6监理人:o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壹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施工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6、)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辅助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10)经双方有关工程的商议、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期限送2.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8其他义务2.8.1提供施工用地:发包人负责办理工程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处理征地和移民工作。发包人保证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用地能按时全部移交承包人进场施工。2.8
7、.2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除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外,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所需的房屋、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及场内外施工道路等由承包人自己解决。3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发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监理人须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并及时通知承包人。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
8、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15.6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及时通知承包人。4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1)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所需费用一概由承包人负担;(2)已完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工完料清,场地整洁有序,恢复植被,并应符合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文明施工要求,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4)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施工用地范围内的拆迁事宜。4.2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4.2.1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按
9、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如果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行其职,并通知监理人;项目经理连续离开开工地现场时间超过7天,应经发包人批准,项目经理1个月内离开工地现场的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0天,如超出10天,视为承包人违约。4.2.2承包人投标书中所列的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人员(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造价人员、施工人员、财务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而且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开展工作,上述人员的调动应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4.3转包和分包本工程禁止转包和分包,否则,一经查实,
10、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任何工程进度款,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并处以工程中标价的5%的罚款。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工程设备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本工程发包方不提供任何材料、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11、表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注:设备状况栏内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本工程发包方不提供任何材料、工程设备。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利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设备材料的运输、工地保管和二次倒运。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提供控制点坐标及高程。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 4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
12、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 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10. 文明工地11. 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1、治安保卫(1)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协调现场的治安保卫等有关事项。发包人对治安保卫的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按以下规定应负的责任: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专门的治安管理机构,管理本合同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治安保卫职责;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治安保卫措施,保证与工程无关的人员和周边群众不进入施工现场;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当、
13、管理不善造成上述人员伤亡及事故,承包人应负完全责任。2、施工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尽快将事故详细情况报告监理人;若遇事故重大的交通事故或伤亡事故,承包人应以现有最快的手段立即通知监理人和事故现场所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3、施工现场规定在工程实施、竣工和保修期内的整个过程;要求承包人文明施工和管理,合理布置、保障施工安全,并在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做到:(1)在进场路口设置明显醒目标志,挂牌施工,现场专人指挥,专人守卫;(2)施工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佩证上岗;(3)施工设备与运输车辆编号作业,规范操作;(4)保证现场临时道路的畅通,使工程实施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
14、伤亡事故;(5)遵守监理人和安全职能部门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供并维护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值班设施;(6)保护经常洒水、清扫和养护施工道路;(7)应遵守市政、城管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于承包人未履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或措施不当、管理不善及行为过失,造成人员伤亡、材料和设备损失及其他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25Omm的雨日超过1天;(2)正面吹袭坡头区十二级以上台风灾害;(3)烈度在七级以上地震和100年一遇以上洪水;(4)其他异常天气情况。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本工程不设奖励。12暂停施工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内容的增减和工程进度计划最终根据发包人的计划确定;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