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送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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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柯桥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送审稿)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整体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深化美丽柯桥和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要求,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36号)、关于印发绍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结合柯桥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

2、念,根据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更高水平推进柯桥区域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以“一年补短板、两年抓提升、三年见成效”为目标,以落实源头减量和精准投放为基础,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以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平。二、主要目标(一)2020年补短板:进一步补齐源头减量不够、分类投放不准、处置能力不足、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短板。1 ,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回

3、收利用工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4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区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2 .推行符合柯桥实际、行之有效的投放模式,完成收集容器和投放点规范化配置,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75%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率达到20%以上,创建省级分类示范小区15个、示范村6个、示范片区5个;3,推行分类定时定点收集模式,规划并完成60%的集置点(集中投放点)建设;4 .推行分类运输专业化模式,完成分类车辆规范化配置和现有垃圾中转站提档升级,规划并启动中转站新建工作;5 .推进各类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实施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可

4、回收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6 .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政策化、制度化、智能化,基本形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和制度政策体系,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大数据监管平台,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互动体验宣传教育基地。(二)2021年抓提升:进一步提升源头减量、分类质量和处置能力,完善收运体系。L深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60%;7 .进一步提升分类质量,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80%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率达到40%以上,高标准建成具有引领作用的示范小区15个、示范村6个、示范片区5个;8 .

5、全面完成集置点(集中投放点)建设;9 .基本建成运作顺畅的分类收运体系,全面完成中转站新建工作;10 完成可回收物工厂化分拣拆解等项目建设;11 构建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健全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三)2022年见成效:实现源头减量科学化、分类投放精准化、分类收运规范化、分类处置多元化、分类覆盖全域化。L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12 全面提升分类质量,城镇分类准确率达到85%以上,农村分类准确村比率达到60%以上;13 建成运转高效的分类收运体系

6、;14 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应用尽用、日产日清,满足各类垃圾处置能力需求。三、工作任务(一)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L提升源头减量体系建设。(1) 2020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中长期规划。(2)开展专项行动。限塑行动:在全区超市门店和农贸市场全面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厚度的塑料袋。光盘行动:在全区餐饮企业、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推行,餐饮企业应提供打包服务,建立并落实相应的鼓励打包措施。净菜进城行动:在全区城镇集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推广净菜进城。限制一次性消费品行动:全区星级酒店、大型连锁酒店、餐饮店不得主动提供、摆放一

7、次性消费用品。绿色快递行动:重点推进快递行业广泛使用循环中转袋、包装袋、包装箱,每个快递网点须设立绿色回收区,回收快递循环中转袋、包装袋、包装箱,提高循环中转袋使用率。居民小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设置快递包装袋绿色回收点,回收循环包装袋、包装箱。推进快递行业使用电子运单,减少纸质运单使用量。(3)推进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建设。每个镇(街道)每年要求设置1处以上易腐垃圾就地处置点。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运用微生物就地处理技术实现源头减量。2 .提升分类投放体系建设。(1)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8、标准,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要求,科学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逐步撤桶并点,减少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数量,提升设置标准,逐步将室外收集容器设置在密闭或半密闭的构筑物(箱体)内,做到标志标识清晰规范可区分,周边环境协调整洁。具体设置要求:居民区。各住宅小区、开放式居住区(历史文化街区等)、集镇建成区所在村(以下统称“居民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点,须设置1处以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点,有条件的须设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的集中投放点。没有条件设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装修垃圾投放点的,可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收集,不得擅自堆放在公共区

9、域。集中投放点须便于车辆通行,外观干净整洁,标志规范清晰,信息公布准确。住户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有序推进使用印有二维码、可溯源的专用垃圾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区域均设置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多个单位集中办公的,以楼宇为单位设置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一般各楼层设置1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投放点。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就餐区域、厨房洗配间等设置易腐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密闭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油水分离器,视情况可增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点。生活区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配置要求参照居民

10、区。公共场所。广场、公园、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的出入口附近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点。在易腐垃圾产生较多的区域,设置易腐垃圾投放点。农贸和果蔬批发市场除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投放点外,须增设单独的易腐垃圾(生鲜垃圾)投放点。临时大型活动场所,主办方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道路沿线。除旅游景点等人流高度集中区域外,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等沿线不再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保留原有果壳箱。沿街商家和单位在室内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点,易腐垃圾产生较多的增设易腐垃圾投放点。投放点对外开放,使

11、用印有二维码、可溯源的专用垃圾袋。(2)创新分类投放模式。住宅小区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投放时间为早、中、晚三次,具体时间由所在镇(街道)牵头组织依法确定。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投放模式,做到精准投放。推行“易腐垃圾”精分模式。在住户规模较大、物业管理规范的小区推行“易腐垃圾”精分模式,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引进专业公司,在小区单独设置易腐垃圾投放点,由专业公司负责投放管理,重点确保易腐垃圾投放质量。推行“桶长制”投放。在高层住宅较集中的小区推行“桶长制”投放模式。每个分类桶确立一名“桶长”,由楼道长或居民志愿者担任,实现“一人一桶”全程跟踪。“桶长”除做好每日的投放检查监督外,还要做好定期

12、上门宣传和居民分类质量考核工作。推行“共管共治”投放。将“枫桥经验”运用到垃圾分类工作中,采用督导员与义工相结合的方式,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督导员和义工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和定期上门宣传,并对分类质量进行排名。(3)提高分类投放质量。通过示范引领、网格管理、正向激励、倒逼推动等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全面提高分类质量。开展示范引领。以镇(街道)为单位,全区每年创建省级示范片区3个、示范小区15个,以点带面,提升分类质量。按照“先公共机构,后相关企业”的要求,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全区20%以上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建

13、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单位。强化网格管理。运用基层治理“四平台”,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双向派单机制,按照垃圾分类督导员-网格员-网格长-指挥中心的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派单解决。同时,指挥中心将垃圾分类指标任务派单给网格长、网格员,实行双向联动,全面推进基层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奖惩机制。开展垃圾分类优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及个人等一系列评优评先活动。建立厨余垃圾有偿回收、积分奖励等激励机制,激发群众分类投放积极性,营造愿意分、分得清、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分类义务。建立垃圾分类诚信档案,对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被行政处罚的,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14、条例规定纳入企业或个人诚信档案。探索“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多收费”的倒逼机制,推动居民开展垃圾分类。3 .提升分类收集体系建设。(1)规范集置点建设。居住小区超过5000人的必须设置,少于5000人的可与相邻区域联合设置,集置点建筑面积不宜小于80平方米,应满足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暂存、收运的周转要求,设置相应的标识标线和公示信息(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投放点位分布、投放要求、分类收集流程和作业要求、监督举报电话、上门收集预约电话等)。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中配套建设的集置点,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按垃圾产生规模单独或联合设置集置点。

15、暂不具备设置条件的,要将垃圾归集到小区或单位门口合适位置,实行定点定时收集。(2)定时定点集中收集。全面推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住宅小区和单位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按职责要求按时将分类垃圾运至指定集置点。公共场所、主次干道沿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实施定时上门收集,定时上门收集时间和投放时间无缝对接。历史文化街区和小街小巷纳入小区分类收运体系,不能纳入的由环卫部门实行上门收集。餐厨垃圾由处置企业负责全面实行上门收集。可回收物实行预约上门或定点回收,回收单位通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或电话预约进行上门收集,或定期到投放点收集。有害垃圾实行预约上门和定期收集,设立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日(

16、每月20日),可通过电话预约环卫部门上门收集,也可由环卫部门于集中投放日后3天内到投放点收集。(3)明确分类收集要求。规范收集作业,防止收集过程中垃圾散落,保持集置点、垃圾收集容器和投放点干净整洁。实施上门收集的不得随意更换收集点,收运车辆做到准点到达、准点离开。4 .提升分类运输体系建设。(1)优化运输方式。分类垃圾采用直运(从垃圾生产单位直接运输至处置终端)、转运(通过中转站中转的方式运输)、驳运(通过以桶换桶、小车换大车的方式运输)等全面实行分类运输。易腐垃圾中的餐厨垃圾主要采用直运方式,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主要采用直运和转运相结合的方式,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主要采用转运方式,历史文化街区和背街小巷等清运车辆不易抵达的主要采用驳运方式。(2)提档分类车辆。垃圾分类清运车辆车身应按标准设置标识、喷涂相应颜色,并安装视频监控、车载定位等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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