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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易地搬迁入库企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背景根据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把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作为重点来抓,为了切实解决我县易地移民搬迁群众的后续就业问题,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放在首位,确保各项就业帮扶举措扎实有效,县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拟建立易地搬迁后续就业帮扶企业库,针对性的为自主择业的易地移民搬迁户创建一个就近就业的平台。二、项目实施对象及标准在绥德县境内依法经营,有吸纳易地移民搬迁脱贫劳动力就业能力且创办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1 .吸纳易地搬迁劳动力15人以上(含15人)的入库企业予以10万元的就业奖补
2、;2 .吸纳易地搬迁劳动力14-10人(含10人)的入库企业予以5万元的就业奖补;3 .吸纳易地搬迁劳动力9-5人(含5人)的入库企业予以3万元的就业奖补;4 .吸纳易地搬迁劳动力4-2人(含2人)的入库企业予以2万元的就业奖补;5 .吸纳易地搬迁劳动力1人的入库企业予以2000元的就业奖补。三、项目资金来源及概算按照绥德县易地搬迁入库企业管理办法(绥政人社发(2022)31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给予相关的政策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资金和乡村振兴巩固衔接专项资金中列支,项目资金总计30万元。四、项目发放渠道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对公账户。五、项目组织机构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和项目监督小组两个小组,具体成员如下:项目实施小组组长:叶辽原副组长:张峰成员:薛晓利马耀项目监督小组组长:刘喜红副组长:高建国成员:薛志峰张晶六、项目效益分析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我县易地移民搬迁群众的后续就业问题,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放在首位,确保各项就业帮扶举措扎实有效,使全县脱贫成果持续巩固,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打下扎实基础。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