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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化工程商务和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响应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需由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人员加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章并由审核人员加盖造价工程师章(注:编制和审核不可为同一人)。注:须加盖本单位在有效期内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章。供应商报价若委托其他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单位工程造价资质证书、委托合同、编制人员和审核人员资格证书,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做无效响应处理,取消磋商资格。该单位不得同时接受采购人和供应商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且不得与其他供应商有隶属关系。编制人、审核人资格须真实有效,如需查询,可在建设部或中国建设工程造
2、价管理协会官方网站中查询到人员相关信息,如未能查询到相应信息或人员信息不相符,取消磋商资格。采购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控制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的,取消磋商资格,报价在项目预算以下的为有效报价。2、磋商价格:(1)磋商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书、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现场情况,填写报价,进行磋商。(3)工程磋商报价执行天津地区相关定额(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DBD29-910-2016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DBD29-7070
3、4-2016天津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DBD29-907-2016.天津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基价DBD29-50503-2016和现行取费标准及市场价格。3、磋商价格采用形式: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方式。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综合单价是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费用合计,应包括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
4、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6、磋商报价均不包括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的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标准、规模)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处理或地基处理所发生的费用。7、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二)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服务要求1、工程免费保修期:1年。2、在保修期外,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四)承包方式: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按磋商最终报价确定合同价格(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单价固定方式,最终合同价格形式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5、,工程结算以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作出的结算审核成果为结算依据。2、磋商单位设计方案及工程预算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人的现场交底为主要依据。3、变更由采购人签证认可,其增减量按实结算,人工费、材料差价不予调整。因磋商方踏勘现场有误造成工程增项、增量,采购人不予认可。4、该工程涉及的一切手续(消防、公安、市容、规划、占道、城管、环卫等),均由施工方负责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方承担,采购人只负责确认盖章等一般手续。(五)工期、施工地点要求:(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5%,待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剩余
6、尾款即结算审核金额的5%(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七)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八)投标保证金、磋商费用和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1)缴纳方式:(2)开户行名称:(3)行号:(4)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参与磋商资格。(5)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前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供应商可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以及开票信息,至我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7)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口
7、内持保证金收据原件、开票信息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磋商费用(1)取费依据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
8、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具体见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IOOX1.5%+(500-100)0.8%+(680-500)XO.45%=5.51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2)缴纳方式:电汇汇款信息:(汇款账户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行号: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九)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2、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3、
9、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二、技术要求(一)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结算需经审计并以审定值为准进行结算。(二)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指定的内容。(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力投入、工
10、期、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主要部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主要部位的施工方法或方案和施工保证措施、工程交验后服务维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与现场其他施工方的沟通协调等主要措施等内容。(五)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天津市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定标准的规定,达到环保要求,瓷质砖、溶剂型木器涂料、灯具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六)主要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其材料质量、规格、品牌、性能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购。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因材料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所造成
11、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七)施工材料设备实行用户控制(甲控),即施工材料设备只有在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使用。(A)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文件的要求。施工标准依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lI/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I1/T-212-2009)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l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T213-200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等市政工程要求、标准及规范。(九)施工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二次复测的材料设备,必须经
12、复测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则由施工单位负责。复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十)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十一)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售后服务,服从采购人的管理,自觉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并能密切配合其它配套施工项目。(十二)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现场进行复核,若无异议则视同对磋商文件要求已确认,为交钥匙工程。(十三)本工程所涉的节能产品、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须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13、)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磋商文件要求的纸质及电子版响应文件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到磋商地点接受审查。(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第一、二阶段正本、所有第一、二阶段副本和电子文件第一、二阶段分别封装在单独的包封中,且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二阶段正本”“响应文件第一、二阶段副本”“电子响应文件第一、二阶段”字样。然后再将其共同封装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本项目一正两副响应文件以及电子版文件两份。电子文件格式采用word无加密文档格式,采用U盘或CD-R光盘存储。2、
14、供应商应将单独提供的两份资质证件复印件单独密封且无需胶状成册,在包封上标明“资质证件复印件”字样。3、内、外层包封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包封上写明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包号、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以前不得开封”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供应商应在封皮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如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视作无效投标。(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修改、撤销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地点。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
15、、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补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文件或补充材料。5、采购人将拒绝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6、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修改或撤销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且该修改材料或撤销通知须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7、修改文件应同样须按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组织人。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磋商有效期之前撤销文件,否则没收磋商保证金。注: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四、磋商程序(一)成立磋商小组从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评委为评审专家,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共3名成员。磋商小组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