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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食源性疾病工作机制及流程1、坚持测对象到医院就诊,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可能与食品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2、医生填写纸质报告卡,并上报医院的专管科室。3、医院专管科室收集和汇总报告卡。4、医院专管科室报院领导组。由院领导组织医院内部专家会诊,确认是否为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5、医院专管科室在会诊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将会诊确认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卡和该患者群补病例的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纸质报告卡并审核后,理解立即向区卫健局汇报,并协助区卫生局在收到报告的3个工作日,组织临床、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领域的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认(必要时向上级卫健局请求专家支援),该专家组的决定为最终结果。7、经专家组确认的异常病例、事件,本中心通过网络填写电子报告卡上报,并将信息反馈到报告医院。8、区卫健局决定是否启动流行病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