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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防治学生欺凌的决策部署,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为原则,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二、治理内容(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
2、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二)明确治理范围。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要开展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城乡学校全覆盖。三、治理措施(一)积极加强预防。各地各校要将预防放在优先位置,特别是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方式方法,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排查处理可能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苗头隐患。1 .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落
3、实道德与法治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教育,增加反欺凌教学内容,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开展学生及家长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将防欺凌教育融入班(团)队工作,纳入教师培训内容。2 .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妇联、民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学校、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的知识。各地各校要严格按要求发放安全告知书,组织签订“三方”责任书。3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各地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日常管理,提高预防学生欺凌治理能力。要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辅导员、社区工作
4、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设置警务室和报警点,落实“一校一警”巡查护校制度。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一日常规管理“、关注安全保卫、上课点名、宿舍管理、值班、巡查等重点工作,加强班级管理。要尽快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及校规校纪处罚规定等。4,定期开展排查。全市各中小学校(园)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
5、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各校要统一设置防欺凌投诉与咨询电话,建立工作规定和流程,专人负责,及时处置。(二)依法依规处置。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程序和规定,发现欺凌事件或苗头性倾向,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稳妥处置。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校对教职工发现、学生或家长举报的学生欺凌事件,应当按照学校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2 .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市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6、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市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市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3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
7、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应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
8、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
9、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人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1 .完善培训机制。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融入教师培训内容。各地各校要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
10、人员开展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培训。2 .建立考评机制。将本校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3 .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
11、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四)开展落实年行动。按全省统一要求,认真开展2018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1.行动目标。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制度健全、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2 .行动内容。一是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各地各校要设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系人和各责任
12、单位联络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细化教育、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治理。三是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各地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四是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落实防范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
13、、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五是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判定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六是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各地各校要建立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要求责任督学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加强学校监督指导。以上各项内容,各地各校要在10月上旬完成。3 .督促措施。一是定期通报。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全市学生欺凌事件开展舆情监测、统计、定期通报。二是事件督办。市教育体育局将对省市重点督办及其它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专门督办,督促对失职渎职、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
14、人员严肃问责。三是专项督导。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于10月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各地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挂牌督导、开展综合治理等情况,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四是评估总结。各地各校要对照“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明年10月1日前向市教育体育局提交落实年行动总结。五是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或编制文艺作品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全市成立以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市教育体育局、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15、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X市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法制安全科,市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计划方案、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指导督查相关部门落实职责,组织学生欺凌事件的调查和处置等工作。(一)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二)综治部门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三)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
16、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四)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五)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六)民政部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