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馆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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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图书馆建设与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章节框架章节框架1. 数字图书馆馆藏信息资源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数字图书馆馆藏信息资源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数字图书馆实体信息资源建设的版权问题 馆藏作品数字化行为的法律性质 馆藏作品数字化的版权策略 数字图书馆虚拟信息资源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 链接行为的版权问题 外链的法律问题 内链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虚拟资源下载的版权问题2. 数字图书馆数据库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数字图书馆数据库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数据库的版权保护 数据库版权客体的归属问题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数据库版权保护标准及其存在的问题数据库的特殊权利保护 数据库特殊权利保护的立法实践 我国图书馆界对建立数据库特殊权

2、利保护制度的争论数字图书馆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法律问题1 1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又称精神产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又称精神产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将知识产权作为与所有权、债权、人身权并将知识产权作为与所有权、债权、人身权并列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其主要范围包括:著作权(版权)、列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其主要范围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与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和服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与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和服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1.1. 中华人民共和

3、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2.2. 实施著作权国际公约的规定实施著作权国际公约的规定3.3.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4.4. 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5.5. 计算机软件保护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实施条例我国承认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我国承认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1.1.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2.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WCTWCT3.3. 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这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这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罗马公约罗马公约4.4.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唱片公

4、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唱片公约WPPTWPPT数字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数字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的知识产权问题1.11.1 实体实体信息资源的信息资源的版权问题版权问题馆藏馆藏资源数字化资源数字化是构建数字图书馆实体资源的核心,所谓馆藏资是构建数字图书馆实体资源的核心,所谓馆藏资源数字化是指用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数据压缩技术等手段源数字化是指用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数据压缩技术等手段将馆藏传统介质文献转化为计算机能够识别的二进制编码的数字将馆藏传统介质文献转化为计算机能够识别的二进制编码的数字化信息的工作。化信息的工作。图书馆是否有图书馆是否有权对馆藏文献进行数字化转化;权对馆

5、藏文献进行数字化转化;数字化权是否数字化权是否是版权人的专有权,是否需要获得授权许可。是版权人的专有权,是否需要获得授权许可。法律性质:法律性质:数字化行为属于复制行为复制行为。版权版权策略:策略:1. 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超出版权保护期限,可以免费使用,但是要尊重版权人的精神权利(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2. 不不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法律法规文献,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表格和公式3. 尚在保护期限内的尚在保护期限内的作品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无须征得版权人同意和支付报酬

6、。版权作品的合理使用版权作品的合理使用图书馆对文献资源数字化只能为了“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不能提供上网服务,否则将侵犯版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图书馆是否能够以“合理使用”的方式为读者提供数字化作品浏览服务?国外的立法先例:国外的立法先例: 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允许图书馆以“合理使用”的方式制作三份包括数字复制件在内的馆藏复制品,但数字复制件不得向图书馆建筑以外的公众传播。因此图书馆可以在关内局域网或单机上向读者提供数字复制件的浏览服务。 韩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规定图书馆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允许本馆使用者通过电脑显示器浏览有版权的作品,但是不能下载和打印。虚拟虚拟信息资源建设的信息资源建设

7、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1.2数字图书馆重视信息资源的存取能力,建设虚拟馆藏对于数字图书馆来说是组织和利用网络信息资源的一种经济有效的形式。其建设手段是利用各种搜索引擎和网络指南全面开发网络信息资源,以超文本链接和系统缓存方式,组建专业信息资源指引库。 按照链接目的分:按照链接目的分:网页内链,网站内部链,网站互链 按照链接技术分:按照链接技术分:外链HREF,内链IMG版权版权问题:问题:链接技术不侵犯版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和网络传播权。外链外链,HREF,又称正常链。设链者链接被链者网址,用户通过点击该链接进入目,又称正常链。设链者链接被链者网址,用户通过点击该链接进入目标网址下

8、面所述的信息资源。标网址下面所述的信息资源。外外链不存在对知识产权人作品的使用,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不存在直接侵权。链不存在对知识产权人作品的使用,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不存在直接侵权。但是如果被链接内容本身存在侵权行为,则设链者会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被链接内容本身存在侵权行为,则设链者会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如果被链接内容涉及被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非法内容,设链就被法律所禁止。如果被链接内容涉及被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非法内容,设链就被法律所禁止。图书馆在使用信息链接时应充分考虑连接的合法性,对链接方式进行认真选择,图书馆在使用信息链接时应充分考虑连接的合法性,对链接方式进行认真选择,要事先评估连

9、接的知识产权风险,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加强与被链者的沟通,取得要事先评估连接的知识产权风险,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加强与被链者的沟通,取得许可,即使发现并断开侵权链接,规避知识产权风险。许可,即使发现并断开侵权链接,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内内链链,IMG,又又称链入。链接绕过被链网站主页直接链接其分页。称链入。链接绕过被链网站主页直接链接其分页。视框链接,也称加框链接,用网页技术将链接内容加框后,链接至链接者的网视框链接,也称加框链接,用网页技术将链接内容加框后,链接至链接者的网页页面。页页面。纵深纵深链接,也称埋置链接,采用埋藏链接技术,使浏览者跳过被链网站主页直链接,也称埋置链接,采用埋藏链接技术,使浏

10、览者跳过被链网站主页直接到被链网站的某个分页。接到被链网站的某个分页。视框视框链接可能侵犯版权人的向公众传播权,纵深链接则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链接可能侵犯版权人的向公众传播权,纵深链接则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为。虚拟虚拟资源下载的版权问题资源下载的版权问题 虚拟资源的下载是明显的复制行为,复制权是版权人最基本的财产专有权,未经版权人授权许可,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得擅自复制。 在数字图书馆建设中,未经版权人许可,不得将网上信息下载到本地服务器中,更不能从事出版物的开发工作。否则会侵犯版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数字图书馆数据库建设的数字图书馆数据库建设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2数据库的开发

11、和利用是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和读者服务工作数据库的开发和利用是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和读者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数据库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图书馆水平的标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数据库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图书馆水平的标准。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都将数据库看作汇编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将由版权材料、非版权材料或数据汇编而成的数据库纳入版权保护范围。数据库版权保护数据库版权保护标准标准:1. 作品的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是获得版权保护的基本前提,数据库作为汇编作品,存在可复制性。2. 数据库独创性标准存在争议,大陆法系对独创性要求较高,普通法系则采用“辛勤采集”原则。现在两大法系的标准趋于统一,

12、最低限度的独创性标准必须满足“内容选择”和“内容编排”两点。数据库保护标准现存问题数据库保护标准现存问题1. 实用性强的非独创数据库无法得到版权保护。2. 保护标准弹性很高,很难保证司法的公正性。3. 版权法只能对数据库进行最低限度的保护,通常只保护汇编结构而不涉及中心内容。数据库的特殊权利保护数据库的特殊权利保护欧盟提出的数据库法律保护指令对数据库提供版权保护之外的特权保护,称之为“非合理提取权”保护,为期15年,规定数据库制作者有权制止对数据库的全部或体现其投资的实质部分的提取或再利用。美国针对欧盟指令采取反制,但是遭到包括图书馆界在内所有学术群体的强烈反对。1997年WIPO召开的数据库

13、知识产权会议认为对数据库提供特别保护是有必要的,但是当前建立国际保护体系的条件暂不具备。我国是数据库特殊权利保护的主要反对者之一,数据库特权保护体系建立的最大障碍在于保护数据库制作者利益的同时如何实现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法律问题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法律问题1.指南性数据库和数值数据库指南性数据库和数值数据库书目、篇名、元数据、数值等资源不受版权保护,因此开发指南性数据库和数值数据库不会涉及侵权。文摘数据库,图书馆开发文摘数据库属于版权法中“适当引用”的合理使用行为。文摘数据库符合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且图书馆不是尽法定许可义务的行为主体,文摘行为本身作为一种合理节略行为不涉及演绎权和改编权。2.全文全文数据库数据库数字图书馆在馆内以非商业性目的开发和使用全文数据库属于以合理作用方式使用作品,不会引起版权纠纷。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数据库,必须取得版权人的授权并支付报酬。图书馆开发期刊全文数据库必须对所收入的每种期刊的版权状态进行认真分析。3.多媒体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多媒体作品的属性问题尚无明确定论,只有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摸索。多媒体作品创作主体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其版权可以实行集体管理。成立一个一站式的版权结算中心管理多媒体作品的版权问题。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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