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事科相关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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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考勤请假制度适用人员:适用于医院各级各类人员考勤管理条例:1、科室考勤员必须如实考勤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出勤天数,并于次月2日前将本科室考勤统计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上传至医院内网上(OA系统)。3、医院各类人员用假时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4、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及各种假期范围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5、职工有以下情况视为旷工:(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上班的;(2)迟到和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请、销假管理:中层干部请假:医院各科室中层干部请假须报请院领导批准,科主任若要离开武汉市区内的,必须向院领导说明事由并报批(3天以内的

2、报分管副院长审批、3天以上的报院长审批),同时3天以上必须指定委托人负责本科工作。一般同科室的科主任与副主任不得同时请假外出。同时个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委托专办理请假手续或电话告假。职工请假:由本人填写休假审批表提出申请,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相关职能科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其中临床医、药、技人员由医务科审批,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审批,其他各类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职工在本院就医申请病假时、必须持医院指定的相关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到医务科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病休假管理流程办理审批。职工因病在外院就医及住院治疗后需休假时,须持有武汉市三级甲等医院的相关病情诊断证明文书,并经医务科审核

3、加公章后方可办理休假。)各类休假管理制度及待遇暂行规定休假管理规定:医院休假含年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工作人员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及法定休假日、休息日等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事假:鉴于实行了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一般不应再请事假,且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节假日办理,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应事先按程序和人事管理办法进行审批,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年休假可冲抵事假。冲抵年休假外的事假,不享受任何待遇。病假:工作人员因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

4、休病假,应持有由三级医疗机构诊断并出具的病休证明及病历、检查单(在医院内部开具的病情证明必须是由医务科指定科主任级别医务人员),按请假程序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婚假: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3个工作日的婚假。产休假: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12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10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人工流产期间的休假按病假相关规定执行。丧假:工作人员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3个工作日的丧假

5、。旷工处理规定:职工旷工期间不享受任何待遇。连续旷工达20天及以上者,由科主任对旷工人作出旷工情况说明报送人事科,由人事科根据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处理。各类休假的审批程序:职工各类休假必须按照“先批后休”的原则由休假人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主任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医务、护理)审批交人事科备案后方能休假。医院职能科室人员、科主任、护士长休假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临床、医技科主任、护士长休假应需先经医务科、护理部同意并签字),经主管院长审批同意,报院长审核后再向院人事科报备方可休假,并如实填报考勤表。责任追究规定:各科室应严格工作纪律,建立考勤制度,做好考勤记录,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

6、审批病假、事假、年休假等休假。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的科主任负主要责任,取消科室及科主任评选、评优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扣发相关工资待遇。人员调配管理制度人事调配的含义:人事调配是指医院人员内部流动、人员增减和日常调配、特殊状况下人员调配及调出(辞职)等工作。调配原则:坚持以满足医疗需求和有利于工作需要的动态调节原则;医院人员内部调配流程:(1)临床科室的卫生技人员调配:临床科室之间卫生技人员调配,不涉及干部任命及工资变动的由医务科和护理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在报人事科备案后,由人事科办理相关调配手续。(2)其他人员调配:其他人员调动,由人事科根据结合工作需要进行调配,并办理相关手续。人员调

7、出(辞职)程序:申请调出人员必须提前1个月提交书面调动(辞职)申请,由申请人科室、相关主管部门签署意见,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人事科办理调出及解除人事关系手续。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人员:凡我院新聘任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必须参加医院集中举办的新员工岗前培训,其未经培训和未通过考试合格者不得上岗。同时岗前培训将作为医院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内容之一,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岗前培训参与科室:岗前培训由人事科组织,医务科、护理部、质控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培训工作。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法律法规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卫生方针及政策教育、医德规范教育、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院情况介绍、医

8、院文化等。岗前培训流程:岗前培训分为院级培训和科级培训,院级培训由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具体学习日程,并组织考试。科级培训主要为技能培训,由使用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具体操作。岗前培训结束受培训人员必须写出书面小结,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各类人员从业资格准入和岗位管理的规定适用范围及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一院三区)在医、药、护、技及其他岗位的各级各类人员。岗位准入管理规定:(1)从事临床医、药、护、技等卫生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定程序取得相应的岗位任职资格方可上岗,非卫技人员不得从事相应卫生专业技术活动。(2)严格执行执业准入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相应资格后,应及时按规定申

9、请办理注册,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同时严格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对未按规定办理注册人员,不得从事相对应的执业活动。(3)新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取得执业证书的,必须先行变更执业地点后再办理入职,否则不得办理入职手续。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管理:在未通过医院同意情况下,其个人自行取得证照与入职时专业不一致的,医院不予认可及聘用,不享受相关待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适应范围和对象(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从事临床医、药、护、技岗位、符合医院相应任职条件。2、符合医院相应任职条件中聘任高一级职务规定及初级任职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3、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工作满1年。组织

10、领导:医院成立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和聘任考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推荐及聘任管理工作。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申报条件:(一)符合武汉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上一级职称申报条件及相关文件要求。(二)能履行本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三)近一年来出勤率为全勤、工作中无差错事故发生、无处罚通报处分(四)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五)在同等条件下、任期内有援外、援疆、援藏经历者,年度考核评价优秀等次的按顺序依次优先考虑。(六)竞聘者如在任期内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并获各种创新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七)如竞聘者在任期内执

11、业过程中有责任性差错或差错出现四级及以上医疗事故者作为一票否决,1年内不得参与竞聘,下年度再根据具体情况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是否参与竞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申报程序:个人申请f提交申报资料f资格审查f领导小组考核评价(量化评分)确定申报人选f张榜公示f医院聘任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公开招聘和合同制试用期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由个人自我总结、各轮转科室试用期考核表、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的综合考核评价相结合。主要对新进人员试用期工作完成情况及岗位的适应能力进行评价。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医院人事科。

12、考核内容:主要以工作态度、业务知识、团队精神及沟通能力,符合胜任岗位要求的能力和试用期内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为主。考核方式:各轮岗科室必须在新进人员试用期内按要求将试用期考核表填写好交由人事科,待试用人员轮岗完成、试用期即将期满时,再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教科结合新进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及各轮岗科室的考核结论进行评价,各职能部门在签署完意见后交人事科,由人事科统一汇总。考核及结果的使用:(一)新进试用期人员其个人考核合格,可根据规定予以转正,同时从次月起按转正发放工资待遇并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二)新进试用期人员其个人考核不合格,医院按规定可以缓签或予以辞退。(三)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

13、的医院将终止试用,并予以辞退。1、无故旷工3天、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的。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或试用期内累计超过10天的。3、试用期内因违反工作规定、操作规程、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而导致的投诉及发生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者。4、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医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工作的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医院取得中级职称的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间要求:1、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到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满一年。2、受组织选派,参加援藏、援疆、援外等对口支援工作的,其援助的工作时间可等同晋升高级职称前规定下基层定期服务时间。3、受组织选派,承担上级指令性医疗

14、保障任务的,可按实际累计服务时间等同晋升高级职称前规定的下基层定期服务时间。定点单位认定原则:原则上按照区卫健局确定的定点公立基层医疗单位组织选派医务人员帮扶服务,未经批准自行联系的帮扶服务不予认定。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期满时,医务人员进行自我总结,客观如实填写XX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XX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考核鉴定表和XX区人民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期间量化考核表,由医院及基层被帮扶单位对医务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做出全面客观评价,并上报区卫健局审核加盖公章后存入其个人档案,作为此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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