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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关于健全完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度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充分发挥各项制度作用,确保我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有序常态化运行,现将我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常态化宣传工作制度各村(社区)、相关单位重点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相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扫黑除恶斗争的成效和做法等内容。宣传要深入企业、院坝、农户家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自觉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从不同广度、深度突出宣传效果。各村(社区)悬挂宣传标语至少
2、2幅,固定展板一个,有LED视频的单位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标语,镇上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有固定宣传展板,制作宣传标语2-5幅。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或领导指示,统一思想认识,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对策措施,解决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的有关问题,遇到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也可以适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解决扫黑除恶斗争中的日常工作问题。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近期工作作小结,分析情况、明确重点、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
3、三、排查线索管理制度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坚持“持续扫黑除恶常态线索摸排”机制,每月多种举措,常态化开展全面的长效线索摸排。通过“民情户户通”深入到村(社区)、村民院坝及接访群众全面摸排“村霸”、“欺行霸市”、“干扰基层政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同时,镇政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举报箱,在举报箱上贴“扫黑除恶”标识及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属实的重大问题线索给予奖励。四、按时信息报送制度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每月向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重大情况及时报送,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按要求向区扫黑
4、除恶办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每半年向区扫黑除恶办汇报进展情况。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总结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信息报道等,经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后进行宣传报道。五、考核考评制度镇党委、政府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对各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展情况适时督导,对因工作不细致,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涉黑涉恶案(事)件发生,未造成损失或影响小的对村(社区)书记或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问题突出的对村(社区)书记或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六、责任追究制度各村(社区)书记,镇级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区)干部、镇级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负责人是扫黑除恶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协办,镇上不定时到各村(社区)和镇级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履职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上报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要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