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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一、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1、每周星期六下午2时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在职人员学习上级各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提高安全意识(要求每月不得低于4次,每次不得低于1小时)。2、每月十二、二十八日公司安全科负责定期召开安全例会,要求公司各经营户、驾驶员、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由安全科分管经理分析近期安全形势,总结经验,吸取事故教训,收集播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视频进行警示教育(每月不得低于2次,每次不得低于1小时)。3、每月4日,由总经理负责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及
2、部署当月工作任务(每月1次,每次不得低于2小时)。二、客运驾驶人的考核:1、考核对象:所有参加培训的客运驾驶人。2、考核内容:日常考核内容: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技能考核内容:理论、教学演示、道路驾驶等。三、组织实施:1、综合技能考核主要是理论测试,采取试卷形式进行,内容是汽车理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驾驶培训相关的法律知识。试卷分值为IOO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绩分优秀、良好,考核结果在全公司公布,考试人员采取分批进行。2、公司安全科每季度负责组织一次对安全管理(具体时间由分管经理按实际情况提前报备公司办公室)、驾驶等人员的职业道德
3、、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公司予以奖励,不合格的进行再教育与培训(每季度一次)。四、其他1、驾驶员必须按时到交警部门进行审验,经交警部门审验合格的,公司将不定时不定点地对其实际驾驶操作技术进行抽查考核,对不达标的驾驶员公司将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再培训,对严重不达标的公司将对其清退(新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在通过审验后马上由安全科管理人员在站场内进行车辆摆放考核及路上实际驾驶技术考核,对长期聘请的驾驶员在每年驾驶员年审后进行抽查考核)。2、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规定督促其单位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3、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只要内如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