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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2O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切实做到“
2、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二、工作任务(一)严格执行省级统一制定的城乡低保标准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执行贵州省20xx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黔民发20xx19号)规定的城乡低保标准。1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35元。2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4548元。(二)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政策1全镇城乡低保分类施保遵循“不累加”和“就高”的原则,按照相应城乡低保标准及对应比例核算后取整。3 .全镇城乡低保分类施保统一按四个档次执行:第一档,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城乡低保对象)、重病患者,按当地城
3、乡低保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农村低保对象每月增发“4元、城市低保对象每月增发191兀。第二档,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农村低保对象每月增发76元、城市低保对象每月增发127元。第三档,农村低保对象中的单亲家庭成员、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纯女户家庭成员和失地农村家庭成员,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5%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每月增发57元。城市低保对象中的单亲家庭成员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5%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每月增发96元。第四档,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非重度残疾人,统一按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
4、残疾人生活补贴。(三)精准落实城乡低保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全面提高低保政策精准性严格把握收入核查尺度,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经核查后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潮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2 .细致核算低保家庭收入。坚持“实事求是”“应算则算”,对低保家庭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开展逐项核算,切实做到不漏项、不缺项,确保核算的低保家庭收入与实际生活情况相符,坚决防止人为压低收入提高补助水平或人
5、为抬高收入降低补助水平的错误做法。合理确定低保家庭收入核算抵扣项目和抵扣金额,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自主创业或就业必要的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以及自我提升方面的支出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3 .认真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对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患有当地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按当地1.5倍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差补差发放基本保障金。
6、4 .持续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录用或聘用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3个月救助渐退期;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6个月救助渐退期;(3)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救助以及产业帮扶增收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12个月救助渐退期。渐退期满后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最低生活保障。三、工作步骤(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XX年3月15前)。镇级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压实工作职责、村级及时组建入户核查工作
7、组,确保每组至少有一名镇干部,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进度。(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20XX年3月30日前)。20xx年3月16日至3月25日,镇、村两级干部、联户长全面开展新申请和原保障低保家庭的入户核查,认真调查核定家庭收支情况和财产状况,核算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纳入低保。坚持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所填表格不漏项、收支清、逻辑强、不矛盾、前后对应,不能出现混乱模糊情况。3月26日至3月29日,由挂村领导按所挂村低保户的10%进行抽查核实,由镇纪委和社会事务办按每村(社区)低保户的5%进行抽查核实。3月30日至3月31日,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逐一全面了解拟纳入低保
8、家庭基本情况,提出是否纳入意见,形成评议结果并上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拟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不再开展民主评议。(三)审核确认,录入系统(20XX年4月20日)。镇党委政府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及村级民主评议等情况,及时召开审核会议,提出初审意见,确定拟纳入保障对象、拟保障金额等,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根据上报的审核资料及入户抽查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确认,确定低保对象和保障金额,镇社会事务办同时将保障对象信息录入和更新系统。(四)兑现待遇,长期公示(4月30日前)。县民政局通过财政“一卡通”统发系统,及时发放新审核确认的保障资金,并在最
9、低生活保障家庭所在村、社区长期公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四、工作要求(一)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采取数据比对、定期排查、发现报告等措施,定期核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基本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动态消
10、除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风险。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将新增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范围的对象名单提供给乡村振兴部门作为防贫监测的重要线索,有返贫致贫风险,符合监测条件的基本生活救助对象,乡村振兴部门按监测对象识别程序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同时推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基本生活救助对象纳入专项社会救助范围。(二)认真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张榜公示和镇级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1 .优化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扎实开展入户收入核查,
11、真正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确保收入核查结果与被调查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符;张榜公示既要做到内容全面、形式规范、长期公示,又要保护好个人隐私产防公示对象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电话号码等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泄露;镇抽查做到比例和范围符合规定要求,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检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健全社会救助“零报告”机制,全面杜绝“错保”“漏保”问题。2 .提升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应用低保信息系统,通过手机终端上的多彩宝手机APP开展入户核查,填写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状况入户调查表,保证数据采集质量,强化入户核查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全
12、面运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所有新申请和原保障低保对象及时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及时处置预警信息。3 .深入开展“救急难”排查。全面落实急难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制度,对遭遇重大疾病、家庭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在其申请低保时,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确认。情况紧急的,立即启动紧急救助程序,取消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直接实施先行救助,坚决做到及时救助、有效救助。取消户籍地申请临时救助限制,直接由急难事件发生地的村(社区)实施临时救助。4 .同步做好相关工作。结合低保年度核查,各村(社区)同步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
13、助对象认定工作洞步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年度复核工作,同步开展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工作,并录入信息系统。加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力度,对暂时不能入住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帮助其选好照料护理人,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压实照料护理责任;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访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强化安全风险应对,确保所有特困对象“平时有人管、难时有人帮、病时有人医”。继续抓好社会救助领域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一户一档”资料的收集与完善,退出对象必须出具取消告知书。主动对接供电部门,加强数据比对,结合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联合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用电地址、电费用户编号等信息采集录入修
14、改完善工作。(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完成任务1 .强化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对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要科学整合干部队伍资源,增强入户核查工作力量,切实保障年度核查工作作风扎实不漂浮、数据真实不谎报、质量保证不虚假,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2 .强化工作调度。加强对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调度指导,及时指导解决低保年度核查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工作任务。3 .强化宣传引导。年度核查结束后,决定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村(社区)要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告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同时作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群众会等载体,宣传普及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