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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镇2O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天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XXX镇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请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工作部门,县驻镇各单位按工作要求遵照执行。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2、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原则,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成立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o组长:XXX镇党委书记X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
3、XXX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XXX镇党委副书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成员:XXX镇党政办主任镇财政所所长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镇林业站站长镇水务站负责人镇安监站站长人镇社会事务办主任镇综治办主任镇文化站站长镇残联副理事长镇团委书记镇司法所所长镇国土所负责人镇移民站长XXX派出所所长XXX小学校长XXX中心卫生院院长各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第一书记三、工作安排(一)严格时限要求,按期完成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3月11日前由政府组织召开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动员部署
4、会,社会事务办做好业务培训,全面启动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3月底前全面完成入户核查工作,4月8日前完成村级民主评议,4月18日前全面完成镇级审核、公示、数据系统录入和材料上报工作,4月25日前完成对象审核确认、公示、数据校准工作,并于4月底前将核查后新确定的补助待遇兑现到位。镇社会事务办要充分运用低保信息系统,根据低保动态管理情况按月准确录入和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保障情况相统一。(二)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范围的核心依据,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坚决杜绝未经入户核查,以“民主评议”的方式直接确定保障对象的错误做法。对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
5、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缓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对适用渐退政策的保障对象,要建立对象管理台账,按照退出时限做好动态管理,防止超期“错保”。着力整治政策保、关系保、人情保,全面提高低保政策精准性,严格把握收入核查尺度,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合理确定保障待遇,做到对象精准、待遇公正。(三)细致核算低保家庭收入坚持“实事求是”“应算则算”,对低保家庭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开展逐项核算,切实做到不漏项、不缺项,确保核算的低保家庭收入与实际生活情况相符,坚决防止人为压低收入提高补助水平或人为抬高收入降低补助水平的错误做
6、法。对各类收入的核算,被核查人不能提供有效收入证明材料的,按照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核算。被赡养(抚养、扶养)人未与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共同生活的,其赡养(抚养、扶养)费收入,按赡养(抚养、扶养)协议或有关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数额计算。无协议或法律文书规定的,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支付能力推算。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27号)关于“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以及自我提升方面的支出等就业成本,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的要求,以及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黔民发(20
7、21)15号)中“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的规定,合理确定低保家庭收入核算抵扣项目和抵扣金额。国家规定的优抚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助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四)认真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认真落实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要求,对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
8、及患有当地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按当地1.5倍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差补差发放基本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L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指乡村振兴部门依规识别的易返贫致贫家庭)。(五)持续落实低保“渐退机制”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关于低保渐退机制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好低保渐退期和低保死亡人员延缓停发低保金等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被国家机关、事业
9、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录用或聘用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3个月救助渐退期;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6个月救助渐退期;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救助以及产业帮扶增收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12个月救助渐退期。四、基本要求(一)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采取数据比对、定期排查、发现报告等措施,定期核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长江流域禁捕退捕
10、渔民、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动态消除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风险。新增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范围的名单要同步提供给乡村振兴站,作为防贫监测的重要线索。乡村振兴站要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符合监测条件的基本生活救助对象,按监测对象识别程序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三类”监测对象民政部门要建立台账,标注不符合的政策依据;对不符合监测条件的基本生活救助对象乡村振兴站要建立台账,标注不符合的政策依据。(二)认真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以
11、收入核查为核心,以张榜公示和镇村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一是优化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扎实开展入户收入核查,真正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确保收入核查结果与被调查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符。核查对象包括所有在保对象、一年来新申请未获批准和退出的对象、长江退捕禁捕渔民、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乡村振兴“三类”监测对象以及因灾因残因学因疫情因意外事故导致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特殊困难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年度核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在联系村领导的指导下,乡村振兴工作队、
12、行政驻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和县、乡两级的监督举报电话要在村委会驻地和村民小组(自然寨)进行张榜公示,既要做到内容全面、形式规范、长期公示,又要保护好个人隐私,严防公示对象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电话号码、详细住址、健康状况等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泄露;镇级要对二分之一以上的村进行抽查,每个村抽查不低于10户,重点抽查新申请对象和拟退出对象。要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健全社会救助“零报告”机制,及时发现报告低保对象家庭人员构成变动、收入和财产变化等情况,全面杜绝“漏保”“错保”,特别是要杜绝“死人保”问题和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四
13、有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等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二是规范实施低保分类施保。要据实、准确填写救助对象家庭基本信息,精准标注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一、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类型,根据困难程度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三是提升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应用低保信息系统,通过手机终端上的多彩宝手机APP开展入户核查,填写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状况入户调查表,保证数据采集质量,强化入户核查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建全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档案,除手机APP入户核查表册之外的材料应收尽收。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全面运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所有新申请和原保障低保对象及时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及时处置预
14、警信息。四是深入开展“救急难”排查。全面落实急难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制度,将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作为排查重点,对遭遇重大疾病、家庭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在其申请低保时,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确认。情况紧急的,立即启动紧急救助程序,简化救助相关环节,直接实施先行救助,坚决做到及时救助、有效救助。五是同步做好相关工作。结合低保年度核查,同步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象认定工作,按时发放救助粮。同步开展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工作,并录入信息系统。同步开展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年度复核工作,切实做到准确认定、准确评估。加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5、工作力度,动员和组织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对暂时不愿入住的,帮助其选好照料护理人或监护人,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压实照料护理责任。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关爱制度,帮助高龄、重度残疾人等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推行照料护理人定期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切实享受到应有照护服务。对吃、穿、住、医等未得到有效保障的特困人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纳入集中供养;对失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未得到有效照料护理保障的,要及时采取行政措施纳入集中供养照料护理。(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城乡低保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XX府
16、办发(20XX)8号)文件规定,全面落实乡级政府具体责任,村级干部、包村干部的直接责任,社会事务办业务指导责任,有关单位的相关责任,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村级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要精心开展好业务培训I,认真学习XX州城乡低保工作职责规定贵州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低保政策文件,确保年度核查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三是强化工作调度。镇社会事务办要切实加强对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调度指导及与上级民政部门的业务咨询,及时指导村级解决低保年度核查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低保信息系统运行和低保手机APP应用中出现问题的分析研判,上下联动研究解决。要建立定期调度报告制度,按时报送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进展情况,保质保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