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疾病内斜视诊疗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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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斜视诊疗规范一、先天性内斜视【概述】先天性内斜视为生后6个月内发病,一般不合并明显屈光异常,如双眼交替出现斜视则无弱视。单眼性斜视可合并弱视。由于双眼视野交叉,可以有假性外展限制。先天性内斜视可以合并下斜肌亢进、DVD、眼球震颤等。【临床表现】1 .生后6个月内发病。2 .无明显屈光异常。3 .单眼性斜视可合并弱视。4 .斜视度数较大。5 .假性外展限制,娃娃头实验可以排除。6 .可以合并下斜肌亢进、DVD、眼球震颤等。【诊断要点】1.依据病史。2 .对婴幼儿视力的检查重在定性,确定是否有单眼弱视及注视能力。3 .睫状肌麻痹下验光。4 .眼底检查排除先天性异常。5 .眼球运动检查确定是否合并

2、下斜肌亢进、DVD、眼球震颤等。【治疗方案及原则】1.排除单眼弱视,如有单眼弱视,需先行治疗至双眼视力平衡。6 .先天性内斜视需手术治疗。7 .合并下斜肌亢进和DVD者,手术设计时应给予相应的考虑。8 .手术后应保留10微小内斜,以利建立周边融合和粗立体视。二、共同性内斜视(一)调节性内斜视【概述】调节性内斜视分为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和高AC/A型调节性内斜视。屈光性调节因素出现在2岁半左右,个别也可以出现在1岁内。有些患者可由混合因素所引起。混合型调节性内斜视为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与高AC/A型内斜视合并存在的病例。【临床表现】1.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1)有中度或高度远视性屈光不正。(2)去调节

3、可以矫正眼位。去调节方法包括药物或光学两种方法,即睫状肌麻痹剂散瞳或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可以矫正眼位。(3)合并或不合并弱视。(4)眼球运动无明显限制。2 .部分调节性内斜视(1)有中度或高度远视性屈光不正。(2)去调节可以部分矫正眼位,即散瞳或戴镜后内斜度数减少,但不能完全矫正。(3)合并或不合并弱视。(4)眼球运动无明显限制。3 .高AC/A型调节性内斜视(1)看近时比看远时斜视度15,看远时可以为正位。(2)可以合并远视性屈光不正。(3)少数患者在10岁后斜视有自愈趋势。(4)眼球运动无明显限制。4 .混合型调节性内斜视(1)有远视性屈光不正。(2)戴镜后斜视度减少,看远减少明显,看近仍有

4、较大度数的内斜视,看近时比看远时斜视度15。【诊断要点】1.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1)平均发病年龄为2岁半。(2)有中度或高度远视性屈光不正。(3)散瞳或戴镜可以矫正眼位。2.部分调节性内斜视(1)平均发病年龄为2岁半。(2)有中度或高度远视性屈光不正。(3)散瞳或戴镜斜视度数减少。3.高AC/A型调节性内斜视根据临床特点可以诊断。4.混合型调节性内斜视(1)戴镜后斜视度减少,提示有屈光性调节因素。(2)戴镜后看近时比看远时斜视度15,说明有高AC/A因素。【治疗方案及原则】1.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1)有弱视者先治疗弱视。(2)全屈光处方戴镜。(3)此类斜视不应当采用手术矫正。(4) 一般每年重

5、新验光一次,根据屈光变化决定是否调换眼镜,需要时可以提前验光。(5)调换眼镜时应满足视力和眼位正常。2 .部分调节性内斜视(1)有弱视者先治疗弱视。(2)全屈光处方戴镜。(3)戴镜6-12个月后眼位不能完全矫正,非调节部分应手术矫正。(4)调节部分继续戴镜矫正。每年重新验光一次,并根据屈光变化决定是否调换眼镜,需要时可以提前验光。(5)调换眼镜时应满足视力和眼位正常。3 .高AC/A型调节性内斜视(1)戴双光镜:全屈光矫正下加+1.5-+3D球镜。应定期复查。(2)缩瞳剂:局部形成药物性近视,减少中枢性调节,但不宜长期应用。(3)对合适的病例可以考虑双内直肌减弱手术。为减少对视远时眼位的影响,也可行内直肌后固定术。4 .混合型调节性内斜视参见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和高AC/A型调节性内斜视。(二)非调节性内斜视【概述】内斜视的发生没有或很少有调节因素.散瞳或戴镜时眼位无明显改变。【临床表现】1 .发病年龄较晚,常在2岁以后。2 .没有明显调节因素。3 .单眼斜视可合并弱视。【诊断要点】1.发病年龄较晚,无明显调节因素。4 .眼球运动无明显限制。【治疗方案及原则】1.有弱视者先治疗弱视。5 .双眼视力平衡后,应及时手术矫正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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