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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完善实验室防盗、防火、防漏电、防漏水和防雷等设施,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安全、实验教学开展有序。二、实验室门窗要牢固完好、安全标志齐全、安全通道畅通。室内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三、实验室要配备干粉灭火器、沙袋等消防器材。过期灭火器要及时更换。四、实验室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每个实验室必须安装能起自动断电保护作用的空气开关,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并定期检修。五、危险化学药品要有专室和专柜存放,危险药品室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化学药品严防流出实验室。危险药品使用后的废液、废渣应回收处理,必须排放的应
2、经过净化,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六、实验结束后,要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闭水源和关好门窗,清扫易燃物品、纸屑等杂物,消除安全隐患。七、实验时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强调实验纪律,加强实验指导和监督,确保实验安全顺利。八、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节假日应加强实验室的巡查,并作好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解决,防止燃烧、爆炸、中毒、被盗等安全事故发生,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九、如发生被盗或事故,特别是剧毒品被盗,要立即采取措施,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十、实验室
3、安全管理要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教务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实验员和实验教师为直接责任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一、实验室使用制度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任课老师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表等台账作为记录。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7、废渣、废液要倒入
4、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课后,任课老师要带领学生负责清洁,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1、各种设备均应建账建卡,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2、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3、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4、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5、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
5、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6、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7、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8、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领导批准。9、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三、学生实验守则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2、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3、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4、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
6、移动。5、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6、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7、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8、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四、实验室管理守则1、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
7、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账、物、卡相符。2、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3、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4、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5、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安全承诺书。五、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1、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2、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3、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4、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
8、和训练。5、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6、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7、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8、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实验室,是指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活动的实验工作场所。第三条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
9、处。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健康、环保的实验室是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第五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管处”)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同联动、各二级单位及实验室具体实施的工作体制机制。第六条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及实验室维修等项目开工前须经实管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将其作为设计、建设、施工及财务报销的必要条件及重要依据。第七条实验室须严格落实仪器设备类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及零配件、成品软件、实验材料、实验用低值易耗品等)的全寿命周期管理。根据研究需要和
10、标准配置相应仪器设备,并采取必要手段全力延长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寿命。第八条实验室须对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准确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相关数据。第九条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队伍规划与建设,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质。第十条学校按照XX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安全监管体制。第十一条学校XX政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第十二条学校实
11、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技术安全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同时在XX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平安高校”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单位为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人力资源处、保卫部(处)等部门。其中,学校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实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实管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学校XX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二)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组织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拟定实验室安全政策、方针和规划等。(三)审议实验室安全工作重大隐患整改、事故处置方案等重要事项,提出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建议等。第十三条各
12、二级单位X义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领导责任人,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单位要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第十四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日常检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危险源、仪器设备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五条实验室学习、工作人员须遵守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自觉接受包括保密教育在内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保密规定及要求,防止与杜绝安全事故及泄密事故的发生。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实验室安全规划及年度实验室安全水平提升计划,配备所必需的资金列入每年的经费预算。第十
13、七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类别,即:一类(重大安全隐患)、二类(较大安全隐患)、三类(一般安全隐患)、四类(不规范行为)。(二)实验室安全风险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高风险)、二级(中风险)、三级(低风险)。第十八条项目危险源安全管控制度。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气体、病原微生物及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危险源的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甄别,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主动上报。第十九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一)师生未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课程、培训考核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学
14、校、二级单位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指导教师须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二)气体钢瓶、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等危险实验物品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并且在公安、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办理申购备案手续。(三)实验室应在开展教学、科研新项目活动申请或立项前开展项目风险的安全评估工作,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考核制度。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二级单位及教职工的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和惩处。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建立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安全值日制度,
15、定期开展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防盗装置等检查。实验室应合理设置工作区、学习区及实验废弃物存放区等功能区域,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物品摆放有序并及时归位,无易燃废弃杂物。实验室内严禁住宿、饮食、吸烟等不规范行为。第二十二条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着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帽、防护帽、呼吸器或面罩等。第二十三条实验室用电须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插线板、严禁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电取暖器具,使用电吹风、烘箱等电加热设备后应及时拔除电源插头。做好水、电、气、暖和门窗等监管工作,避免管路老化、堵塞等现象。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化学品、配置试剂、固体粉末、气体等各
16、类实验耗材,按照“一容器一标签”的原则在容器外张贴唯一信息标签(信息包括主要成分、采购或配置日期、责任人、使用状态等),不得使用破损玻璃容器等。第二十五条实验室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实验室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必要的基本安全制度。第二十六条通风橱须合理配置、合规操作,不作为试剂储存区,实验过程中观察窗应下拉于安全位置。化学和生物实验区域需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学校对实验室相对密集的实验楼栋各层公共区域配备专业应急器具柜,学院指导实验室配备应急药箱、消防毯、呼吸器等必要的应急物资。第二十七条实验室针对特定危险源配备专用试剂柜、气瓶柜、气体泄漏报警、氧含量监测报警、温湿度监控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