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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过重罚”与助企纾困当前,受疫情等多因素影响,一些市场主体经营十分困难,在此背景下,近期几个舆情事件都涉及对小微企业、个体户的监管处罚,格外受到关注。在陕西榆林,某经营蔬菜粮油店的个体户因出售的5斤芹菜中存在一项指标超标,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6万元。此情况受到国务院督查组质疑,媒体将其称为“小过重罚”现象。在上海,“巴黎贝甜”面包店因疫情期间安排部分无法回到住所的员工利用其培训中心设备制作面包自用,被定性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罚款58万余元。以往,那些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行政行为被曝光后,很快会被纠正过来。而上述几个事件则有所不同一一虽受到舆论质疑,但其处罚却都有着法律的依据,因
2、此不属于违法行政。比如,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一方面是合法的处罚,另一方面却是公众和舆论,当事企业也明显感到这些处罚给正常经营带来了较大负担和压力。在助企纾困的背景下,如何看待这些对市场主体的合法处罚,就很值得思考。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执法犯法的乱作为越来越少,对市场主体的非法处罚和额外负担已清理得较为彻底。上述几个事例提示我们的是,如能对这些处罚进行一定精简和优化,并纳入助企纾困的“政策包”,则是为企业减负的真金白银。为此,或可从三方面努
3、力。一是提升处罚的合理性。修改完善法律法规中涉及对小微企业、个体户等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处罚的条款,在呵护市场主体成长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更好把握平衡,对于处罚的金额等事项进一步细化、量化,根据行为程度、责任程度进行分档、分类,提升处罚的科学性、精准性、合理性。二是提高监管的公开性。在一些监管处罚(特别是食品安全类)中,执法人员往往面对企业主叫苦与消费者投诉的双重压力,如果执法人员不严格执法,出于同情而“放水”,也可能被投诉为“不作为”,遭到问责。然而,当这些处罚被公开披露后,公众与舆论的立场往往十分清晰,就像前面提到的几个事。对一些难以把握的处罚案件,可增加公开性,加强群众参与,乃至举行听证会等,使合法的监管行为同时做到合情合理顺民心,让民心成为执法者的最大底气。三是增加执法的人性化。助企纾困,还需具体执行层面的温度与人性化。比如各地疫情静默管理期间,很多商户因闭店承受很大损失;但同时附近居民物资供应也常面临很大缺口,基层部门下了不少功夫。如果地方可以建立协调对接机制,在静默、封控时,把商户无法出售的食品物资以合理价格和方式销售给附近居民以实现双赢。如果多一些这样的柔性和体谅,就能实实在在地助企纾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