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占学时学分(素质提升课程)评定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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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占学时学分(素质提升课程)评定指标体系为实现“技高品端”的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学院以考察课的方式,把学生当成课程建设的主体,建立素质提升课程(不占学时学分)评定指标体系。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学生为中心,积极构建大课程体系,引导学生建立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模式,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一、职业资格证书类考核要求:经过相关职业资格能力课程的学习,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能力认定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能力证书。评价标准:获取国家机关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折算素质提升课程类学分,最多不超过6学分,高级、中级、初级分别为6、5、4学分。学分认定流程:二级学院安排认定时间,

2、由教研室根据学生提交的证书认定学分,二级学院安排学分录入。课程负责部门:二级学院。二、职业技能竞赛类考核要求:通过职业竞赛技能课程学习,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正式大赛,并获得一定的竞赛名次。评价标准:参加市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技能大赛获奖者,持获奖证书及相关文件,可以折算综合素质课程类学分,最多不超过6学分(市级第一、二、三名分别为4、3、2学分;省级第一、二、三名分别为5、4、3学分;国家级第一、二、三名分别为6、5、4学分;参加教指委、企业、行业协会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者可以参照市级获奖执行,相同级别不重复计分。学分认定流程:二级学院安排认定时间,由教

3、研室根据学生提交的的证书认定学分,二级学院安排学分录入。课程负责部门:二级学院。三、学术活动类(课题、论文、专利等)考核要求:通过学习研究,主持或参与的课题结题、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取专利授权。评价标准:课题主持人:根据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院级,分别为6、5、4、3、2学分,课题主要成员:排在第一位、第二位的,根据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院级,分别为5、4、3、2、1学分,其余成员不认定学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为6学分,其他公开出版物上论文发表为2学分;发明专利为6学分、实用新型专利为3学分、外观设计专利为2学分。学术论文和专利,参与研究学生取其排名的前三位,授予相同学分。

4、学分认定流程:二级学院安排认定时间,由教研室根据学生提交的结题报告、论文发表的期刊、证书认定学分,二级学院安排学分录入。课程负责部门:学生处(课题)、科技处(学术论文、专利)。四、社团、实践活动类(一)工作经历证书考核要求:根据学院要求,参加并完成规定的工作实践任务。评价标准:参加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经历,合计不少于32周,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意见,未出现工作失误和造成工作损失,取得良好的锻炼效果,可获得工作经历证书,折算1个学分。学分认定流程:在第六学期,辅导员根据学生填写的大学生工作经历证书工作鉴定意见认定学分。教务处审核后,由辅导员负责学分录入。课程负责部门:教务处。(二)社团活动

5、考核要求:学生每学期可申报加入一个文化素质与身心发展类社团和专业技能与科技学术类社团,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修满规定学分。评价标准:具体见团委社团学分评价标准,4个学分。学分认定流程:院级社团学分由团委进行学分的统一认定,二级学院社团学分则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统一认定,均由社团指导教师录入学分。经本人申请、院团委审核,两类社团活动学分可相互替代。课程负责部门:团委。()社会实践考核要求: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末,由团委统一部署社会实践内容与要求,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主要以团队集中实践与个人分散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学生均要安排指导教师,做到学生有项目、教师有指导、工作过程有记录。评

6、价标准:具体标准由各二级学院具体制定,4个学分。学分认定流程: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期初,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答辩和学分认定,由二级学院安排人员给予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录入。课程负责部门:团委。五、人文素养与生活技能提升类主要包括阅读工程(必修)、文化讲座、摄影、个人投资理财、驾驶技术、烹饪、劳动教育(必修)、安全教育等课程。考核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素养、能力提升需求,通过学习,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提升自身人文素养。评价标准:每门课程为1个学分,具体标准由学生处、安保处(安全教育课程)负责。学分认定流程:辅导员根据学生处、安保处(安全教育课程)制定的课程评价标准认定学分,由指导老师负责学分录入。课程负责部门:学生处、安保处(安全教育课程)。六、其他“技高”类项目具体课程由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设定。考核要求:体现学生专业发展特色,积极探索校企合作项目研究,并形成项目成果,提高学生专业技能。评价标准:具体标准由二级学院制定,报教务处备案。根据专业技能的影响力,给予相应学分,最多不超过3个学分。学分认定流程:根据学生申请,二级学院组织审核、认定,由辅导员负责学分录入。课程负责部门:二级学院。七、相关说明1 .素质提升课程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由学生在校期间完成。2 .成绩录入时间统一安排在第五学期期末和第六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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