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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校园“110”联动工作制度为维护校园治安、消防秩序,促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特制定校园“110”联动工作制度。1、工作内容。当日值班人员、保安队员对特定区域、地段、目标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巡查。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必要时报送保卫处、公安机关处理;发现事故或事故苗头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现水、电、气、火、门窗关锁等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有效处理。2、设立校园“110”监控室(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求助电话后,立即视情况进行处置。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程度逐级进行汇
2、报,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应将办公室电话、宅电、手机号码在监控室备案,遇突发事件,负责协调、处理涉及本部门的求助事项。3、建立校园“110”首问负责制。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报警和求助电话,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内的事情,首先受到询问的同志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无论是谁,对学生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都应在第一时间首先进行报告和处理,负有责任者,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4、校园IlO值班室建立值班日志和交接班制度,对每次报警求助事项的时间、地点、部门、姓名、事件简述、处理结果、出警情况作详细记录。5、求助事项不属于校园“110”职责范围的,值班人员须向当事人解释,并酌情提供咨询服务,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其解决问题。态度要和蔼。6、对处置问题及时主动,工作成绩突出的校园“110”监控室值班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值班人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职导致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追纠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