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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特制定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一、上报范围L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二、上报程序L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由护士长签字后上报护理部。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三、结果分析不良事件上报后,由护理部组织相关科室及护理人员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根据讨论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实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四、奖惩办法各科室应积极上报不良事件,对积极上报本科室所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及无不良事件上报的科室,分别进行奖惩并纳入月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