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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信息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学院决定组建*学院教学信息员队伍,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院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是由教务处聘任的自愿参与学院教学管理的学生,是学院和学生进行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第三条信息员在教务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上各种信息(包括教学思想、办学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课堂教学、专业设置、学风建设等)的收集和反馈,为学院的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了解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文件
2、和规章制度,以及当前教学改革的形势和动态,掌握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第五条积极参加教务处召开的有关会议,在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协助教务处加强与学生的沟通。第六条广泛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环节、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及家长对学院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学风问题等等,并将以上信息及时反馈给教务处。第七条广泛收集各单位的教学信息,为有关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材料。第八条协助教
3、务处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第九条信息员在教务处的统一指导下,不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为学院、教学单位领导和教务处决策提供依据。第三章聘任条件和聘任方法第十条信息员的聘任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非毕业班的学生,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二)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三)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能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听取学生意见并为学生服务。(五)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调研能力、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第十一条凡我院在籍本专科非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第十二条各教学系根据学生
4、的综合表现择优选拔和推荐,系级信息员管理小组的选拔人数以班级(毕业班除外)为单位,每个班级1人,由各系负责选拔;学院信息员工作委员会的推荐人数以系为单位,每个系1人,由教学系部推荐,教务处选聘。学院对信息员颁发聘书,聘期2-3年。第十三条信息员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信息员活动,对教务处布置的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地完成或违反校规校纪,教务处将予以解聘。第四章组织机构和信息员待遇第十四条各系设立信息员工作小组,并设组长1名;信息员以班为单位产生,每班1人。信息员管理小组由各系负责管理,并配备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由行政人员担任。第十五条学院设立信息员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培训员1名,成员为各系信息员管理小组组长。信息员工作办公室由教务处教研与发展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收集、整理、反馈各系信息员上报的信息。第十六条信息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时享有与校学生会干部同等待遇。第十七条每学年评选优秀信息员,对优秀信息员学院将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信息员,经核实后取消其信息员资格。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十九条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