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学楼管理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教学楼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大学各教学楼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创建整洁、文明、安全学习环境,培养符合素质教育目标要求的合格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教育法的精神,结合*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大学教学楼是学生学习的场所。学生应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防护,自觉遵守楼宇内的各项管理规章,积极参与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第三条教学楼的日常管理服务由后勤管理处楼宇物业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共同负责,并将在保洁、维修等方面给入住学生提供服务。学生应自觉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并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与安全检查。第四条教室作为学生学习重要场所,任何人不得私自借用教室,如需在教室内举办
2、晚会、宣讲、培训等活动,应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批准文件到传达室办理登记方可使用。(任课老师调课用教室,由教务平台申请,凭教务处调课表办理;各院部系主办的宣讲、培训等由院部系出具证明,主要领导及主要负责老师签字盖章;班会用教室由各班辅导员出具证明、签字办理)第五条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课桌椅上乱刻、乱画、舌L贴。对自然损坏的课桌椅和其他教学设施,应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以便维修和更换。对人为破坏的,要追究责任,并照价赔偿;自觉维护楼内卫生,不乱丢垃圾,自觉做好垃圾分类。第六条学生在教学楼内不得有以下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行为:严禁在楼道内聚堆、起哄、推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玩各种球、
3、做游戏以及任何形式的活动排练。严禁在教学楼内使用电炉、小太阳、电台板、热得快、电炒锅、电饭煲、电热杯、电熨斗、电热棒违章电器;严禁在教学楼内使用明火、自炊、点蜡烛、烧酒精炉等,禁止在教学楼内燃放鞭炮、烟花、焚烧废纸杂物等;严禁在楼内公共部位张贴、发放各种大小字报、广告、启事、标语、漫画、传单、海报、在墙上乱涂乱画等;严禁在教学楼内饲养宠物;严禁在教学楼内存放私人家具;严禁私自搬动教室内桌椅、讲台等公用设施,改变教室布局;严禁擅自装修。第七条遵守作息制度,教学楼大门晚间10点关闭,凡闭门后出入的人员,须进行登记验证。第八条携带大件物品出入公寓楼,值班人员有权询问,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放行。第九条
4、严禁破坏教学楼内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不准用于其它用途;严禁翻越护栏攀登平台、屋顶、窗户、禁止翻越窗户进入房间;第八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离开教室应随身带走私人物品;发生失窃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及物业管理办公室。第十条发生火情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办公室及学校保卫处,并及时撤离现场。第十一条禁止将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危险物品带入教学楼内,如酒精炉、蚊香等非安全器具和用品。违规使用上述非安全器具,经查实,暂由物业部门保管,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手机充电器、笔记本电脑、台灯,使用人在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电源、拔掉插座后人员方可离开。否则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