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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养老金制度心得体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要求的具体举措,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个人养老金制度出炉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完善补齐第三支柱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纲领性政策,既标志着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步入全面发展完善的新阶段,也为资本市场服务养老事业开启了全新篇章。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养老金制度建设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当前,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金体系主要包括
2、三个方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公共养老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立足于保基本,目前已覆盖超过10.3亿人,基金累计结存超6万亿元。第一支柱是现收现付,意思是劳动这一代人缴费,退休的人领养老金。第二支柱,是职业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截至2021年底,企业(职业)年金参加职工7000多万人,积累基金4.5万亿元。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年金由企业主导,这意味着企业得参加,职工才能参保。目前,我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多,随着新业态崛起,出现了很多新的就业形态,对于这些灵活就业者,企业很难为他们建
3、立企业年金,因而第二支柱很可能无法覆盖到这一类人群。第三支柱,就是建立以个人为主导的个人养老金。早在2018年5月,为了推动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财政部等五部门就在上海、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2021年6月,银保监会在浙江与重庆进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3月推动试点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也从原先的“四地四机构”拓展至“十地十机构”;同时,标志性的国民养老保险公司也已获批落地,为第三支柱发展提供市场条件。总的来说,我国已经建立养老金的第一支柱及第二支柱,而随着经济发展、就业形态变化等,也应该在此时补上第三支柱的短板了。这就
4、是个人养老金出台的背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直运行平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养老金水平也不断提高,国家每年都给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如果今年还涨,就是十八连涨了,这在国际上也是非常罕见的。但是,由于老龄化加速的挑战,第一支柱只能保障基本的生活。正常的吃饭穿衣是足够的,如果想让退休生活丰富起来,或者是遇到问题时,只靠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显然不够。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第二支柱养老金覆盖面窄、惠及人群有限,也亟待完善和规范。所以,世界各国经过探索之后发现,养老金就和板凳一样,一条腿怎么也不稳,最稳的是三条腿,对物理条件要求也不高,地面有点不平也不要紧。既有国家保基本,又有雇主来支持,个人再准备一
5、些,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这就比较稳了。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意见明确,参加人
6、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意见要求,各地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稳妥有序推动有关工作落地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本意见
7、的具体政策措施,同向发力、密切协同,指导地方和有关金融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发布确立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一、意见核心设计意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成熟经验,体现科学性、人民性和实践性,具有以下核心特征:一是明确补充养老制度定位,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增加一份养老金积累,进
8、一步提高老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二是实行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制,享受税收激励。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进行封闭运作。以个人养老账户为制度设计核心,确保税收激励落实到个人,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和长期领取个人养老金,激发个人养老责任意识。三是尊重个人投资选择权,采取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功能作用,坚持市场化、专业化投资运作。二、资本市场助力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意见有助于加快构建养老金、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新发展格局。资本
9、市场将助力养老金分享实体经济发展成果,促进实现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金具有长期性、规范性和规模性,通过积极投资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稳定的发展资金。公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最成熟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服务社会大众理财,助力养老金保值增值,既是行业设立的初心,亦是行业发展的使命。公募基金行业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监管严格,服务投资者数量已超5.4亿,受托管理各类养老金资产超4万亿元,并创造了良好的长期收益,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募基金行业应当进一步勇担时代责任,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着力提升投研能力,加强养老金融投教,力争在服务国家养老事业上取得更大作为。下一步,证监会将以习
10、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快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各项措施落地,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持续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力度,提升管理人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国家统计局2022年1月17日公布的中国人口数据,2021年我国60岁
11、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2%。这意味着我国当前就已经处于深度老龄化社会阶段了。未富先老,是我国老龄化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如何解决如此高比例、大规模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是一项前所未有的挑战。实际上,我国很早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一直着力加以解决。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逐渐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2014年之后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而形成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截至2020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9865
12、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229亿元,基金支出54656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8075亿元。显然,这样的收支状况和累计结存使人们根本不能把养老保障的希望完全寄托在第一支柱上。第二支柱由2004年开始建立的企业年金和2014开始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构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全国企业年金基本情况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117529个,参加职工2875.24万人,积累基金26406.39亿元。无论是参加企业的比例、覆盖的员工数量,还是积累的基金规模,都远远不够。构建并加强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
13、必然选择。我国在第三支柱的建设过程中曾做出过各种探索和尝试。最初的主攻方向是商业养老保险,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一直强调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试图建立以商业养老保险为中坚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国际经验显示,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发展需要税优政策的推动,于是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5月1日我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在福建、上海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开始试点,之后共有五批次23家保险公司获批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从试点开始,四年过去了。无论是对三个试点地区,还是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参加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保险公司而言,政策效果和发展态势都远低于预期,无论是保费收入、销售件数也都不理
14、想。在养老保障第三支柱这个巨型蛋糕面前,除了个别公司外,保险业整体上似乎缺乏动力和压力,比较被动。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建立,是完善我国养老金体系“三支柱”的新增长引擎。意见的发布确立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有助于加快构建养老金、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新发展格局。资本市场将助力养老金分享实体经济发展成果,促进实现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金具有长期性、规范性和规模性,通过积极投资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稳定的发展资金。意见从总体要求、参加范围、制度模式、缴费水平、税收政策、资金投资与领取、运营与监管等多方面对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作出总体安排。在中
15、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设立,有望较好从第三支柱补充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这对应对中国当前面临的老龄化加快、人口红利渐行渐远等现
16、状具有积极意义。长远看,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规模有望突破万亿元。在投资方式上,个人养老金账户可选类型包括了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一方面制度建设有利于相关银行、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机构新业务开展,另一方面也有望为资本市场带来新类型的长期投资者。个人养老金发展再提速,有望实现“养老+发展”双赢格局。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将加快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通过各类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向资本市场输送更多长期资金,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蓬勃发展。一方面作为财富管理业务的天然要求,个人养老金可扩充投资渠道、增加中长期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其也有望为中国两亿多老年人口和超八亿劳动人口提供更多社会保障和投资选择。根据意见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下一步,将加快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各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