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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市干性副食类商品质量验收标准作业规范1. O目的为明确商品质量验收标准,使采购部门引进商品以及营运部门和收货部门商品验收有所依据,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采购部门引进商品及门店商品验收工作。3. O工作程序3. 1米面及制品3.1.1 产品产品标签标注标注3.1.1.1 粮食及其加工产品1)食品名称;2)净含量;3)包装者、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4)包装(分装、生产)日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5)专用面粉(如饺子粉)和两种以上(含两种)的混合粮食或加工品,须标注配料表。3.1.1.2 粮食制品D方便面、方便米粉;a)食品名称;b)配料表;c)净含量;d)制
2、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e)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D产品标准号。2)挂面、馒头等:a)食品名称;b)净含量;c)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d)生产(分包装)日期,保质期或年口保存期;e)产品标准号。f)添加辅料或食品添加剂的挂面标注配料表。3.1.2 内容物3.1.2.1 米类商品:颗粒饱满,米中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3.1.2.2 面粉及面粉制品:D面粉应色泽洁白,干燥松散,无结块;2)挂面及面粉无生虫现象;3)挂面及方便面内容物无破碎现象。3. 2油脂品:3.1.1 产品标签标注:3.1.1.1 食品名称;3.1.1.2 净含量;3.1.1.3 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3、;3.1.1.4 生产(分包装)日期,保质期斯口保存期;3.1.1.5 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3.1.1.6 混合油脂应标注配料表。3.1.2 内容物:3.1.2.1 油品清亮、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云雾状悬浮物;3.1.2.2 油品颜色应具油脂的特点。3.3罐头3.3.1 产品标签标注3.3.1.1 食品名称;3.3.1.2 含量;3.3.1.3 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的名称和地址;3.3.1.4 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3.3.1.5 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3.3.1.6 含固、液两种物质的罐头(如糖水菠萝等)须标注固形物含量(用质量或百分含量表示)。3.3.2 包装物、产品
4、标签标注整洁,无锈迹无灰尘,无漏气漏液。3. 4调味品3.1.1 酱油、食醋3.1.1.1 食品名称;3.1.1.2 配料表;3.1.1.3 净含量;3.1.1.4 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3.1.1.5 生产(灌装)日期,保质期或不口保存期(食醋可以免除);3.1.1.6 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3.1.1.7 标明酿造或配制。3.1.2 食用盐3.1.2.1 食品名称;3.1.2.2 产品类型;3.423净含量;3.4.2.4 分装(包装)日期;3.4.2.5 复合食盐(如加碘盐、加氟盐)须标注配料表。3.4.3 味精(谷氨酸钠含量不低于80%)3.4.3.1 食品名称;3.4.
5、3.2 配料表(谷氨酸钠含量大于99%的味精可以免除),谷氨酸钠含量,3.433净含量;3.434生产日期。3.4.4 调味香辛料3.4.4.1 食品名称344.2配料表(单一原料可以免除);3.443净含量;3.4.4.4包装(分装)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3.4.5 蔬菜腌制品3.4.5.1 食品名称;3.4.5.2 配料表;3.4.5.3 量;3.4.5.4 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彳呆存期;3.4.5.5 含固、液两种物质的酱腌菜须标注固形物含量。3.4.6 外观:3.4.6.1 包装整洁、无破裂、漏气、漏液,内容物无发潮、粘结、发霉。3.4.6.2 液体调味品和酱菜类商品表面应干净清
6、洁,无液体外渗;3.4.6.3 干菜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O3. 5果脯、干货、饼干3.1.1 产品标签标注3.1.1.1 食品名称;3.1.1.2 配料表;3.1.1.3 净含量/规格;3.1.1.4 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3.1.1.5 生产(分散,包装)日期,保质期或弱保存期,产品标准号;3.1.1.6 单一原料未加工或单一果蔬干制品可以免除配料表3.1.2 产品特征3.1.2.1 内容物干燥、具该制品应有色泽,形状整齐,无破碎、残缺,无异味无霉变生虫等现象。3.1.2.2 包装整洁无污物,无开封、漏气现象。3. 6淀粉制品3.1.1 原淀粉3.1.1
7、.1 食品名称;3.1.1.2 净含量;3.1.1.3 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3.1.1.4 生产(分装、包装)日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3.1.1.5 包装整洁,无开封漏气现象,内容物干燥无粘结,颜色正常无杂质。3.1.2 淀粉制品(杏仁霜、糖制藕粉、虾味淀粉片、粉丝、粉条等)3.1.2.1 食品名称;3.1.2.2 配料表(单一原料的粉丝、粉条可以免除);3.1.2.3 净含量;1.1.1.1 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1.1.2.5 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殂保存期(粉丝,粉条可以免除),产品标准号。1.1.2.6 包装整洁,内容物干燥,无发霉虫蛀现象,无破碎无异物,光泽正常。3
8、.7 茶叶(花茶、红茶、绿茶、紧压茶、乌龙茶)3.7.1 食品名称;3.7.2 配料表(只限花茶);3.7.3 净含量;3.7.4 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3.7.5 生产日期和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3.7.6 包装整洁,无破损,无发潮发霉现象,颜色正常,有特有香味无异味。3.8 糖类商品:3.8.1 食糖(白砂糖、绵白糖、方糖、冰糖等)3.8.1.1 食品名称;3.8.1.2 净含量;3.8.1.3 制造(分装)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3.8.1.4 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3.8.1.5 白砂糖和绵白糖须标注质量(品质)等级;3.8.1.6 包装
9、整齐,应干爽、无开封、异味、无粘化现象;3.8.2 糖果、巧克力3.8.2.1 食品名称;1.1.1.1 表;1.1.1.2 量;1.1.1.3 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1.1.1.5 生产日期;1.1.1.6 保质期或/和保存期,产品标准号;1.1.1.7 糖和巧克力可以只标注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1.1.1.8 销售包装需标注上述3项内容。1.1.1.9 巧克力应标注可可脂的含量。如用类可可脂或代可可脂生产巧克力,须特别注明。1.1.1.10 包装清洁无破口,内容物无异味、发霉等现象,应整洁干爽、无杂物,保持正常形状,巧克力应无受热出油现象。3.8.3 蜂蜜1.1 .3.1食品名称;3.
10、832 花的种类,净含量;3.833 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3.834 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3.835 .5包装整洁,无漏液现象,颜色正常无杂质(新修订的蜂蜜国标规定,凡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如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以及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的产品不准标称为“蜂蜜,或“蜜,也不得有含混不清,误导消费者的定义或标注,如“老年蜜”,“儿童蜜”的叫法等。蜂蜜新国标为强制性标准)。3.8.4 固体饮料3.8.4.1 食品名称;3.8.4.2 产品类型(按果香型、蛋白质、其他型划分),配料表;1.1.1.1 量;3.8.4.4 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饮用方法;3.8.4.5
11、 含果汁的须标注原果汁含量。3.8.4.6 蛋白型须标注蛋白质含量。3.8.4.7 整洁,内容物无结块现象。3.9保健品/特殊营养食品3.9.1 保健品3.9.1.1 食品名称;3.9.1.2 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9.1.3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3.9.1.4 配料、功效成分、保健作用、适宜人群、食用方法;3.9.1.5 生产日期(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保质期或/和保存期;3.9.1.6 贮藏指南、产品标准号;3.9.1.7 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3.9.1.8 特殊标准内容(辐照食品、警示性标准内容)、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内码)。3.9.2 营养品3.9.2
12、.1 食品名称;3.9.2.2 配料表、热量,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包括微量元素);3.9.2.3 净含量;3.9.2.4 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3.9.2.5 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期;3.9.2.6 食用方法,贮藏方法,产品标准号。3. 10乳制品3.1.1 产品标签标注3.1.1.1 食品名称;3.1.1.2 配料表;3.1.1.3 净含量;3.1.1.4 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3.1.1.5 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3.1.1.6 贮藏指南,产品标准号。3.1.1.7 奶粉须标注蛋白质、脂肪、含糖量和质量(品质)等级。3.1.1.8 外包装整洁
13、,应无结块现象,色泽统一。3.1.2 母乳代用品3.1.2.1 特殊要求符合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标准;3.1.2.2 母乳代用品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以婴儿3.1.2.3 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他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或奶嘴。3.1.2.4 母乳代用品产品包装产品标签标注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有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警句;3.1.2.5 不得印有婴儿图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类似的名词。3.11引用标准和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3.11.1 食品类:3.11.1.1 引用标准:1)食品卫生法;2)
1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3318-94)。3.11.1.2 允许免除标注内容:1)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IOCm时,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可免除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2)但在其大包装上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或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3.11.1.3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保质期或保存期在18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以免除原制造者的名称、地址和产品标准号。3.11.1.4 基本要求:D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2)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汉字;3)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质量单位:克,千克;体积单位:毫升,升。3
15、.11.2 国产食品:3.11.2.1 引用标准:D各类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标注内容详细。3.11.2.2 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1)厂家营业执照;2)厂家卫生许可证;3)县级以上卫生防疫站出具的卫生评价报告单和卫生检测报告书。3.11.3 进口食品3.11.3.1 引用标准;D进口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各类进口预包装食品(即销售包装食品)的标签要求。3.11.3.2 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DXX省(市)卫生检疫局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的、有效的、一一对应的卫生证书及附表原件或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市)卫生检疫局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中心红色公章的复印件(随货同行,证书中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必须与所送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相符);2)动植物检验放行单。3.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