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传月】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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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安全宣传月】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广大交通参与者: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下,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以打造“精致城市、品质*”为目标,坚持“强意识、立规矩、养习惯”三步走,倡树文明新风,文明出行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交通秩序逐渐好转,强力助推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但同时,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如电动四轮车违规上路,电动三轮车私搭棚布,电动车(四轮车、三轮车、二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穿插、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交通事故多发、频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2020年,全市

2、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达7400余起,造成5000余人受伤;其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有47.25%为驾乘电动车人员。对此,广大市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各界普遍要求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着力打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进一步深化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的新要求、新期待,决定对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请您理解、配合并予以支持。并提出如下倡议:一是明确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机动车需按规定注册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如您驾驶的四轮电动车是未经

3、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许可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将不得进行注册登记;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如上道路行驶,依照法律规定将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二是文明出行。电动三轮车违规载客、私搭棚布、闯红灯、强行、逆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但影响城市形象,而且威胁交通安全。请您摒弃交通陋习,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三是积极配合。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我们期待广大市民和电动车车主朋友从大局出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安交通管理规定,理解、支持、配合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文明从脚下起步,创建从你我做起。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和谐*各个受益。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为了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请您遵法驾驶,文明出行。祝您出行平安,家庭和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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