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街道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街道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资源条例等法规和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街道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要求,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深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问题系统治理,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和生态恢复。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超量取水等非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规范全街道地下水取用秩序
2、。二、整顿范围1.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经营性非法转供水、洗车、洗浴等高耗水行业的取用水户;2.无取水许可手续的各类地下水源的取水井,包括所有从事农林业生产、畜禽养殖等方面的取水井。三、整顿任务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水利站、环保所、村建办、农技站、宣传办、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管所和各管理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1.排查登记,建立台账。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建立问题台账,核实是否存在取用水行为,是否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是否按规定进行取水监测计量、缴纳水资源费用等。2.加强各行政村范围内的取用水监管,对符合取水条件且不需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街道办
3、事处实行备案制度,由申请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向所在村两委提供书面申请,村两委根据本村规划和用水需求,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签署明确意见,报街道水利站备案。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开采地下水。未经备案、批准,一律不得开采。3,对各类非法问题予以清理整顿,建立销号清单,重点对涉及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问题开展。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取用水户,督促、协助完善取水许可手续;对无证取水、无证开采且拒不整改的,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关停、封井、拆除设备。对阻挠整改、抗拒执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4,对试图靠非法钻井获取迁占补偿的,除依法依规封井、拆除以及追究相关
4、责任之外,一律不得给予补偿。四、工作要求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自即日起开展,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边排查、边清理、边整顿”的原则,同步推进,实行长期监管,彻底解决非法开采地下水问题。1.压实责任。由水利、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部门协调,以及应取缔的取水设施、场所的封闭、拆除等,配合县级部门做好执法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责任;村两委主职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守好第一道关卡,负责本村范围内的取水秩序管理、巡查、问题及时汇报、研究报备。2 .广泛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引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参与水资源保护,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3 .严肃工作纪律。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要本着“严真细实快”的要求,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漏报,真正做到“全覆盖”“大起底”,对非法取水行为发现一处、打击一处,严厉查处。街道纪工委、组织、督查办将对各级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隐瞒庇护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