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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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全院各科室3、定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4、依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

2、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5、内容5.1 机构职责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全面负责报告本院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5.2 报告范围及标准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其他中毒,环境因素事件,意外辐射照射事件,检验科病菌、毒种丢失,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3 事件信息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

3、告卡。5. 4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5.1.1 1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5.1.2 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5.1.3 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

4、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5.5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报告,同时向上一

5、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5.6信息报告网络平台保证网络直报有专用电脑,专人负责,专人报告,保持网络和信息通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报专用电脑的管理要严格遵循疫情网报电脑管理制度。要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5.7监管与奖惩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究其刑事责任。医院会议制度为逐步统一医疗机构的管理模式,现

6、就医院的会议制度作如下规定。一、院委会议。每周一下午召开,特殊情况,经院长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由院长主持,院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内容涉及有关科室时,可通知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医院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需要院领导共同商定的问题,其他需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会议情况由院办负责记录,并将决定事项写成纪要,经审定后,印发有关科室贯彻执行。二、院中层干部会。每周周六下午或周一下午召开,由院长主持,院领导及各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参加,会议主要通报、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传达院务会的决定和工作要求,听取科室汇报和建议,提出解决科室存在问题的措施。三、行政查房会。每月

7、20日前进行,由院长或副院长组织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查房后,召开现场碰头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办法。四、联席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开,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主持,院委会成员、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和有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讨论医院建设、发展、改革等重要问题。五、科周会。每周一上午上班前召开,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传达院委会精神、讲评业务、布置本周工作等。六、晨会。每天上午上班时召开,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解决医疗、护理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当天的工作等。七、职工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主要传达上级重要精

8、神,研究先进典型经睑,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对重要工作进行布置、动员等。八、医务人员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或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座谈会人员应有一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注意吸收老、中、青不同年龄段的医疗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听取他们对医院建设、发展和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院领导对医务人员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须在一周内作出反馈。九、护士长例会。每月一次,由护理部召集,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的护士长参加,主要是总结检查和传达部署护理工作。十、病员及家属座谈会。一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召集,由业务副院长主持,医务部主任、总护士长、病房护士长、病员及家属代表参加。主要听取并了解病

9、员及家属的意见,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工作。十一、专项工作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分管领导主持,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就所议专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了解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注重会议实效,注意改进会风,切实解决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以上规定,自2022年02月开始执行,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会议制度不落实的,年终考核要予以扣分。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1.目的1.1.为规范我院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2 .范围:全

10、院员工、实习生、进修生、患者、来访者。3 .定义3.1.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4 .职责4.1. 公共卫生科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4.2. 急诊、腹泻病门诊、消化内科、儿科等重点科室要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内部的组织协调、病例救治及上报工作。4 .3.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当年本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5 .内容5.1. 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公共卫生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消化内科主任、感染性疾病科主任、急诊科主任、儿科主任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

11、。5.2. 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接诊病例的第一位临床医生对该例病例及其涉及的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负全部责任。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5.3. 规范病例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53.1.临床医生在全年接诊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及时登记并报告。临床医生发现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必须做好门诊或住院日志的登记工作,并2个工作日内手工填写(或通过HIS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报至公共卫生科,不得有缺项、漏项。5.3.2.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汇总、审核、网络上

12、报和资料存档等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2年。5.4. 建立健全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制度。54.1.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接诊的病例构成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每起出现2例及以上发病,或1例及以上死亡)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电话:),并立即医嘱病例留取粪便、呕吐物或进食剩余食物等标本。重点诊疗科室和检验科等相关部门,要注意留存病例抢救过程中排出的和临床检测完成后剩余的相关生物样本,并提供给疾控中心开展进一步的病因学检测。5.4. 2.公共卫生科在确认事件属实后,要填写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在2小时内上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电话:,联系人:)o5.5. 建

13、立健全日常检查、通报和奖惩机制。5.6. 1.各科室每日对接诊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自查,确保无漏报病例。5.5.2.公共卫生科负责每日对本院的门诊和住院登记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对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构成瞒报、缓报或谎报的,一经查实计入该科室当月绩效考核中并要求立即补报。5.5. 3.因漏报、迟报造成食源性疾病播散、暴发、流行,情节严重者,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5.5.4.对传染病报告质量好,无漏报、迟报、谎报、瞒报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每例奖励2元。5.6. 建立健全培训制度。5.6.1. 集中院内培训、科内培训、自学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5.6. 2.公共卫生

14、科负责组织医院临床医生开展全员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对重点科室临床医生、兼职管理员,要适当增加培训频次。新员工入职培训要有食源性疾病监测方面的相关内容。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按照要求参加疾控中心的业务培训。5.6.3.采取抽查提问或闭卷考试等方式考核培训效果。无故不参加相应培训及考核者,纳入科室当月绩效考核管理。5.6.4.全院培训资料由公共卫生科存档,科室培训资料由各科室存档。存档资料包括:通知、签到、课件、试卷、总结5.7.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5.7.1.公共卫生科要配合所在地县级疾控中心开展相关食源性疾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门诊登记和病历等诊疗记录。6.相关文件6.1.食品安全法6.2.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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