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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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老大难”问题,街道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按照关于印发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群防群治,实施综合治理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违法行为,打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化解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

2、工作目标为加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安监办总体负责治理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推动、督导检查等工作。安监办负责传达部署、调度指挥、协调推进、收集上报信息等有关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治理行动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三、治理范围辖区内各类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银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四、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一)集中发布通告。12月30日前,各社区、辖区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要在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银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

3、显著位置张贴通告(附件1),指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版式规格为2开白纸,字体和字号应当庄重、醒目。(二)集中划线管理。各社区、辖区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要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2023年1月15日前,要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标志线的设置要求为: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

4、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附件)。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附件);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示例见附件),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三)集中组织清理。2023年1月15日前,各社区、辖区企业、物业公司要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

5、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四)严格执法检查。安监站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消防通道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督促限期整改,春节前消防通道全部落实到位。(五)强化监管力度。2023年1月20日前,辖区各部门要结合冬春防火工作,组

6、织对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调研熟悉,掌握底数,摸清情况。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五、工作职责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各类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

7、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辖区

8、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要充分认识到堵塞、占用、封闭消防车通,妨碍消防车通行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坚持底线思维,树立问题导向,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加强指挥调度,通过靶向施策,有效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的车辆,违章搭建的构筑物,违法设置的固定障碍物,真正开辟出重点场所和居民小区消防救援的“绿色通道”。(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街道安监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质效。(三)严格督导问责。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对于违规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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