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总结.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总结一、食品安全监管1、履行县食药安办职责。印发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县食药安办关于2023年对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县食药安委2023年度工作会议”,要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食品安全责任当成重要的政治责任。2、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一是发布关于做好野生菌中毒及其他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的提示;印制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单15000份,各市场监管所进村入户、进市场开展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粘贴上墙宣传画527幅,发放到户宣传册4470余份;利用宣传
2、车循环播放野生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64次;在喳西泰广场和市场主体的1.ED屏滚动播放野生菌中毒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115余条。二是做好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对红白喜事及大型活动开展监管,共登记备案红白喜会85余家,现场指导33次。3、保障数据支撑,持续开展监督抽检。制定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上半年,监督抽检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218批次,其中,检验合格208批次,不合格10批次,食用农产品92批次,全部合格。对不合格产品,按照规定进行后处理。4、做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对全县冷链食品经营户进行排查和管控。全县有从事冷链食品的冻库市场主体47户,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
3、,执法车辆30台次排查,未发现从事冷冻冷藏畜禽类、水产品经营,产品外包装和小包装不一致以及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情况。二是对以冷链食品为原材料的食品生产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将经营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大型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同时聚焦重点人群,对重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排查的重点场所和人员信息及时通报卫健部门,并配合做好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做到精准防控。排查食品生产经营者351户次,检查中发现有西班牙冷冻猪手中睁10527.26千克、越南巴沙鱼80千克、美国鸡爪200千克、阿根廷去骨牛肉138千克,经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四
4、是加大核酸检测力度。协调县疾控中心抽调两人专门从事冷链食品采样和核酸检测,已完成产品涂抹样1890份,冷链食品加工环境及食品外包装2694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户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核酸检测,累计检测人数达4288人。五是督促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全县冷链食品从业人员318人,已接种317人,未接种1人为哺乳期人员。5、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检查。已备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4家、检查8家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60家,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提升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6、开展开学季食品安全监管。印发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
5、全及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4个专班,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对全县学校和相关市场主体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检查89所学校食堂及校内超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140户,排查食品安全隐患33处,下达监督意见书8份,确保食品安全。7、开展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检查。针对仙佛寺和杨梅古寨两个旅游景点,对景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针对原材料的采购、加工,餐饮具的消毒保洁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售食品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在保质期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侵权商标,有无“三无”产品,经营场所“三防”措施是否到位等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对食品经营展厅的规范陈列、标识标签、虚假宣传等内容进行
6、现场检查。8、确保生猪产品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为保障我县肉品消费安全,着力解决生猪产品及肉制品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保障辖区内肉制品质量安全,对全县的白肉市场、肉制品生产企业、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生鲜冻肉经营户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检查市场主体214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9、推进食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为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保障公众消费知情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权益,组织召开2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运行培训会。培训后,开启上门服务,为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指导,已有68家企业入网,4家企业赋码并运行,追溯体系建设
7、初见成效,后期将督促各大企业投入并运行起来。二、药品安全监管1、狠抓药店疫情防控,堵死防控漏洞。严格要求零售药店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购买“四类药品”必须出示身份证,详实记录消费者个人信息,在药店门口张贴防控措施操作流程图。已约谈药店9家,责令闭店学习9家。2、重视日常监管,保障合法经营。采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督促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药械质量安全。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25家次,责令整改8家;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2家次,责令整改5家;检查医疗机构55家次,责令整改1家;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0家次。3、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重点疫苗购进渠道、出入库
8、记录、冷链运输及储存等方面。检查发现疫苗接种单位均按要求配备有温湿度监测系统,相关制度记录已建立完整。二是开展特殊管理药品、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促进各单位在特殊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购进、使用、管理环节重要性规范化,强化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三是开展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全县零售药店暂无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未发现违法销售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店。四是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全县19家开展网络销售药品企业,均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各门店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检查未发现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等行为。五是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经营使用单位
9、主要存在供货方资质收集不完整、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质量管理记录不完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已要求立即整改到位,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六是开展中选药品专项检查。专项检查22个中选重点品种及后续纳入品种。检查重点内容为中选药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有4家医疗机构采购有相关药品,均建立有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收集有供货方合法资质文件,药品储存符合要求,未出现药品质量不合格情况;目前,未接到相关药品不良反应投诉。4、提高技术支撑,确保药械安全。一是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组织召开全县2023年度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二是开展药品、化妆及医疗器械抽样,保障药械质量可靠。已完成17批次抽样,抽样程序符合要求,样品及时送至检验检测中心检验。5、加大宣传力度,推进药品法律法规知晓率。开展以“安全用妆,美丽有法”为主题的“525全国护肤日”宣传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用妆常识,倡导公众注重化妆品安全,尤其是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及化妆品不良反应,引导督促经营者履行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