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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借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住建系统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关于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县纪委监委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工作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县委、县政府“三个年”活动、*届县纪委*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源头治理,注重建章立制,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紧盯普遍存在的、反映强烈的、治而未绝的突出
2、问题,“小切口、大深入“分级分类治理,着力解决一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扎实的治理成效助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有效开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环境保障。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住建系统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股,负责住建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涉及其他股室及下属单位承担的审批事项,由所在股室及单位人员配合。三、重点任务针对以下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1)提高办理建筑许可效能。推进项目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改革,全面推广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逐步推进“多测合一、联合验收”改革,
3、优化验收内容和要求。加快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建设,着力解决部门间信息数据互通共享、事项多系统申报等问题,拓展有对接需求的其他部门系统,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局建管股、城建股、消安股、质安站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2)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等交易新模式,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推进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推进落实全省统一电子监督智能系统建设应用。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探索以信用承诺和工程信用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要求,切实保护中小企业权益。实现投诉受理情况和投诉处理结果均上网主动公开,加强社会监
4、督。(局建管股负责,具体承担项目的科室配合)(3)做好涉企收费常态化监管。进一步加大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收费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局建管股、城建股、消安股、质安站、住房保障中心、房产交易中心、市政园林中心、城建监察大队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四、时间安排专项治理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1.动员部署(3月底至4月中旬)。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及时对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细化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2 .自查自纠(
5、4月中旬至6月底)。对标县纪委监委实施方案和*县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要求,对照住建系统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逐条逐项查摆问题,全面深入整改提升。3 .巩固提升(7月-12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源上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同时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发改局和县纪委监委报告。五、工作要求(一)加强责任意识。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开展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巩固整治成效。(二)强化信息报送。每月28日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将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建管股,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三)加强正面宣传。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和手机微信等媒体,加强对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工作安排、政策要求等,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