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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XX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说明现将XX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起草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和依据为进一步优化XX市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有力推动新市民加快融入城市、更好享受公共服务,高质量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样板,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金华市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试点方案(金社建综合12022)5号)和中共金华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金华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金社建综合(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并参考借鉴各地已出台政策,起草本细则。二、前期研究讨论情况今年
2、8月底,我市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细则(征求意见稿),于8月31日发于市级相关单位、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各单位共反馈意见6条,吸收采纳4条。9月6日,由市发改局召集34个有关部门召开部署协调会,会上吸纳意见2条。修改完善后形成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于9月19日发于市级相关单位二次征求意见,各单位共反馈意见3条,吸收采纳2条。经过对细则的多轮修改完成,最终形成本稿。三、主要内容和框架细则共有6个章节18条细则。6个章节分别为总则、积分指标体系、积分管理与应用、职责分工、责任追究、附则,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细则起草背景和意义、积分管理对象、积分管理内涵及原则等进行
3、说明。第二章:积分指标体系。主要对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说明。积分指标体系由浙江省共性指标和XX市个性指标组成,总分300分。其中,浙江省共性指标最高分值100分,设“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5项指标,省级共性指标得分全省通用、跨区互认;XX市个性指标最高分值200分,设“特殊身份”“人才引进”“表彰奖励”“社会服务”“就业参保情况”“从事本地特色行业”“投资纳税”“居住情况”“参政议政”“科技创新”“其他情况”“违法犯罪”12项指标,XX市个性指标得分仅限于XX市内应用。第三章:积分管理与应用。主要对登陆“浙里新市民”应用方式、积分申请审核流程、积分应用申请与认定流程、积分公示、异议处理、积分失效等进行说明。第四章:职责分工。主要对各相关部门的管理事项及职责进行说明,职责主要分“核查评分”和“谋划积分应用场景”两类,其中涉及核查评分职责的有市人大、政协、组织部等22家单位,涉及谋划积分应用场景职责的有市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等12家单位。此外,也涉及相关经费保障职责,由财政局提供“浙里新市民”应用建设及运营、人工审核等方面必要的财政支持。第五章:责任追究。对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加分资格、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说明。第六章:附则。对细则修订等其他事项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