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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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倾力打造“真省心”代办帮办服务品牌,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围墙外的事政府办”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项目代办帮办服务流程,以行政审批局项目代办中心为纽带,以镇(园区)代办服务站为阵地,以代办员帮办员为先锋,实现企业与部门零距离接触,将企业来回跑、部门逐项批的审批“外循环”切换为代办员全程代办、帮办员联动服务的“内循环”,切实减轻项目单位办理审批手续的负担,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能。二、基本原则(一)自

2、愿无偿原则。凡符合代办范围的项目,项目单位均可向所在镇(园区)代办服务站提出委托申请。项目代办工作,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单位缴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无偿服务。(二)分工协作原则。各镇(园区)负责对申请代办的项目明确代办员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明确帮办员提供联动帮办服务;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协调解决项目代办帮办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三)整体联动原则。充分依托政务服务体系,在市、镇(园区)两级建立纵向联动、横向衔接的代办帮办服务网络,为项目推进提供全周期线上线下服务。三、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范围:凡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产业政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均

3、可向项目所在的镇(园区)提出代办申请。服务内容:提供“企业开办”“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全链条、全口径、全流程项目代办服务及其他便企服务。四、服务方式和流程(一)及时受理代办。项目单位书面向项目所在镇(园区)代办服务站提出代办申请,填写项目代办服务登记表、签订项目代办服务委托协议书;镇(园区)代办服务站接到项目代办申请后,指派代办员对项目开展“一对一”代办服务,帮助辅导项目单位梳理审批所需材料;项目代办员应及时做好表单代填、系统代报、图纸代审、联系帮办、提请并参与协调解决有关矛盾问题和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进展情况等代办工作;镇(园区)代办服务站应及时将受理项目

4、代办申请以及重要环节的代办工作信息向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办中心报备。(二)全程跟踪帮办。市各有关部门项目帮办员负责帮办行政审批、向上报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并做好业务指导、协调等联动帮办服务。项目帮办员受理项目帮办申请后,应做到即办件当场办,承诺件限时办,上报件及时办;主动协调化解项目报批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及时向镇(园区)项目代办员或其他帮办部门反馈本部门的审批意见及协调情况;对项目帮办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应及时商请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办中心组织协调会商。(三)统筹协调督办。市行政审批局牵头搭建全市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网络互联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动态、反映企业诉求、强化工作对接,确保代办、帮办信息

5、实时共享,审批流程无缝衔接;建立全市项目代办信息库,通过动态维护、滚动排查等方式强化对项目审批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代办帮办工作中的矛盾问题;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沟通协调及跟踪督办;对涉及部门较多、程序复杂的审批事项,牵头或提请有关市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项目碰头会”“联审会办会”或“现场办公会”,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镇(园区)及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全市项目的统筹、协调、推进以及对代办帮办

6、工作的监督考核。各镇(园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要求,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推进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落实到位。(二)加强阵地建设。各镇(园区)应在为民服务中心开辟专窗,在显要位置处设立“店小二”代办服务站,安排专人受理辖区内项目代办申请工作,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设置代办服务公开栏,公示代办制度、代办组织、代办范围、代办条件、代办流程、代办清单、监督电话等,及时公示企业代办服务信息。(三)加强队伍建设。各镇(园区)要选配2名以上同志担任项目代办员,市各有关部门要选配1名以上同志担任项目帮办员(在市

7、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的,窗口负责人应担任帮办员)。代办员帮办员应具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服务态度好的条件,并掌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和项目审批流程。要保持项目代办员帮办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应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报备,并及时补充新的项目代办员帮办员。(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市行政审批局适时组织项目代办员帮办员培训班,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业务辅导,切实提升代办员帮办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镇(园区)项目代办员对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市行政审批局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帮办员

8、给予指导,化解矛盾;建立项目回访制度,市行政审批局通过电话联系、入企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对代办帮办项目进行回访,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对项目代办员帮办员进行综合评价。(五)加强督查考核。市行政审批局按照“每月一统计、每季一通报、每年一考核”的工作要求,通过走访现场、查阅台账、进行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定期对全市各镇(园区)项目代办及各审批职能部门帮办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纳入年终考核。(六)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园区)、市行政审批局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大厅、为民服务中心、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广泛宣传项目审批代办帮办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优秀代办员帮办员和优秀代办帮办案例评选活动,适时总结代办帮办服务工作的亮点特色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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