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月8日召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邯郸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月8日召开.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邯郸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月8日召开2023-02-042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进江主持会议。副主任牛颖建、李海平、陈新、靳禄兵,秘书长马光瑞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学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殷文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素颖、市监察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在河北工程大学会议中心召开,会期2天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
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书面);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第二次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书面);审议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预备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大会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各项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民生实事票决办法草案、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和议案、决议表决办法草案;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并进行了宪法宣誓。王进江指出,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召开在即,要以严肃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和作风,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在会风会纪和依法履职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完成好选举任务,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献策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