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约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约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约管理制度家庭医生预约服务,其服务形式是指签约对象与家庭医生预约服务时间,并依照约定的时间到家庭医生处接受服务,或家庭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并依照约定的时间上门为签约对象提供服务;其服务内涵是指防治结合的健康管理(包括疾病管理)服务。实行预约服务,可使签约对象能够在自己的家庭医生开诊时接受服务,是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的医患关系、促进定点就医、实施健康管理的途径之一,同时,通过预约就诊,签约对象可以减少候诊时间,且便于就诊秩序管理。(一)通过在门诊设置专用设施、电话网络预约、设立专门服务台和服务窗口等形式,向患者提供预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巡诊中发现病重需系统诊疗患者也可预约
2、门诊,也可与上级医院联系预约专家。签约对象与家庭医生预约服务时间时,可以采取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多种方式。签约对象在现场预约时,可以通过机构设置的专用设施或专用服务台、服务专窗等预约,也可以在就诊完毕后与家庭医生直接预约下次服务时间;有电话预约方式的,须明确预约电话(可以是机构统一电话,也可以是家庭医生的工作电话);有网络预约方式的,须告知签约对象网址与预约流程。(二)为门诊复诊病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预约服务。门诊复诊病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及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和利用程度均较高,应优先向上述重点人群中的签约对象提供预约服务,并逐步满足一般人群的预约服务需求。(三)实行分时段预约,按照预约优先的管理原则,逐步做到预约挂号患者优先安排就诊。预约服务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时按照预约优先的管理原则,在信息化技术支持下,逐步做到预约挂号患者优先安排就诊。(四)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服务的比例。对家庭医生预约服务提供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及服务时间等方面的支持;对家庭医生及其服务团队,要加强对门诊预约服务的解释和激励;对签约对象,要加强对签约及门诊预约服务的宣传和引导,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服务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