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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远程门诊管理规定远程医学是跨世纪的医学新模式,服务涉及诊断、治疗、手术、护理、监护、医学信息、医学培训、病例研讨等领域。它可以缩小不同地区医疗条件的差别,使医疗资源得以共享,提高医疗质量;使病人得到便捷有效的服务,切实降低费用。为规范远程门诊管理模式,使远程门诊专家更好的服务广大病人,方便病人就诊,制定本管理规定。1、远程门诊是远程医学新的服务模式,依据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精神,处理联网医院间工作关系。2、省远程医学中心负责确定临床专业及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医师开展远程门诊。如遇特殊情况(专家外出、开会、体假等)不能按时出席,省远程医学中心有权更换本专业相应职称的专家。3、联网医院可
2、在门诊挂号处悬挂省远程医学中心的开展远程门诊的专业介绍和专家简介,应注明“如遇特殊情况以当日省远程医学中心挂牌专家为准”。4、远程门诊病人挂号采取预约挂号方式,病人在挂号时需填写远程门诊预约登记表,并登录*网站录人病人挂号信息。5、联网医院应配备相应专业背景的医务人员配合开展远程门诊。6、专家根据申请时间的前后顺序开展远程门诊,每例病人门诊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内。7、联网医院可参考省部、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远程门诊费:120元/次),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远程门诊收费标准。8、省远程医学中心本着惠民医疗的原则,只收取远程门诊专家劳务费20元/例,免除其他费用。联网医院根据与省远程医学中心商定的期限结算专家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