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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区城市公交线路、站点优化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公交线路、站点优化工作程序,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实现公共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市区发展的实际情况起草了舟山市区城市公交线路、站点优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交优化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起革事项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的交通方式,对城市发展具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目前我市市区共有777辆,151条公交线路,基本覆盖并满足了市区居民出行需要。我市在公共交通发展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也遇到了一些安全和运营管理问题亟
2、待规范,一是扶持保障公交发展的措施不足,二是公交资源投入与公众出行需求如何有效平衡缺少指导性规则。针对以上问题,为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质量,通过制定公交优化管理办法明确我市市区公交线路、站点布局优化启动条件,规范优化程序,进一步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发展。二、起草过程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年初即着手进行起草公交优化管理办法的准备工作,梳理在近几年公交优化方面的工作经验及遇到的问题,借鉴学习杭州、宁波、上海、成都、青岛等省内外其他城市经验,于2022年10月份草拟形成公交优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与公交公司就具体内容进行多次讨论修改。2023年2月份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反馈
3、意见对公交优化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再研究修改,形成了公交优化管理办法最终稿。三、主要内容公交优化管理办法对优化改善我市公共交通、满足公众实际出行需求具有重大影响。办法制定的主要思路是:从现存矛盾和需求出发,立足公交的基本特点和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着重解决公众出行及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交优化管理办法对线路层级划分、各层级线路运营指标、站点设置等形成了基础标准指标,相关指标主要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22484-2016)、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GB/T35654-2017)等标准文件,结合城市公交
4、发展趋势和我市公交实际运行情况,基于公交运营效率、公交服务质量的综合考量进行确定。公交优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公交优化工作程序,包括公交优化启动、方案拟定、现场勘察、方案公示及审批实施等。当出现新的出行需求或公交服务空白区域、公交线路运营情况发生变化,或社会舆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有反映强烈的公交出行需求建议时,分情况启动公交优化程序。对方案拟定和现场勘察的牵头组织单位做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跨行政区(功能区)的重大优化事项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单一行政区(功能区)内的线路优化由属地交通各部门牵头组织。公交优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区公交线路、站点优化的基本原则、基础要素、优化方式。基本原则对公交优化的服务定位
5、、层级线网构建、遵循集约高效、政府购买服务、基础设施先行等五方面原则进行明确。基础要素是公交优化实施的前提,主要包括道路条件、场站条件、站点条件、资金条件及其他安全条件等五方面。公交优化方式按照线路布局、站点设置、运营安排及其他线路优化等进行罗列,并制定了各层级线路的基础技术指标要求,为公交优化提供依据。明确了对社会舆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反映的问题,在无法准确了解需求时,通过3-6个月的试运行的进行确定。四、意见征求情况第一次意见征求于2月21日-2月23日期间向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定海区交通局、普陀区交通局,市交投集团及局直属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第二次意见征求于2月24日至2月27日期间向定海区交通局、普陀区交通局再次征求意见。两次征求共收集到反馈意见7条,其中全部采纳4条,不采纳3条,不采纳原因已和相关单位沟通反馈。3月2日至3月13日,在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无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