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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能上能下”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贯穿一个“严”字,是我们党在治党管党新常态下对人事制度作出的重要规约,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
2、管理干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有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四为”。一是要明责修为。把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坚定信仰、坚定立场、坚定信心,确保政治方向不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德立言立行,以理论的清醒指引方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性宗旨不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二是要知责思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应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群众的愿望、需求与期盼来开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
3、看、思、听、问、做”五个字一一常看、勤思、诚听、善问、实做。精心组织,扭住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个工作环节不放松,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三是要履职敢为。加快改革发展必须有“亮剑”精神、“忘我”精神和“创新”精神。敢于坚守原则,遇到问题和事情,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敢说真话和硬话,坚持按法律、纪律和规矩办事;敢于否定自我,用发展的眼光审视评估自己,定期对认知行为等“内存”进行更新升级,腾出新空间,接纳新事物;敢于直面难题,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责任担当;敢于创新突破,把握经济发展和作风建设新常态,提振精神,顺势而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踩法纪红线,不越道德底线。四是要尽责善为。强化“公仆”意识和“
4、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心系群众、为民造福。经常深入基层,“身”入一线,“心”入群众,想民之所需、民之所求、民之所愿,及时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二项规定为指导,带头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转作风接“地气”,不折不扣地落实惠民政策,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8月19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月8日发布。这充分表
5、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规定明确的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这一新增的情形之一,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事实上,关于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党中央在7年前出台规定,正是顺应了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
6、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在干部任用上“能上不能下”,特别是“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干部队伍的管理。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对“不适宜担任现职”认识偏差,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具体认定和操作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因此,必须从制度上打破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一些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一些干部“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
7、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从制度上减少干部“不能下”的组织阻力。新修订的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新认识。比如,“(一)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二)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为什么把这两种情形列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8、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只有从这个高度去认识规定,才会有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制度落实。好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还需真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把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执行到人到事,才能确实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
9、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8月19日经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月8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
10、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7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通过新陈代谢保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健康。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严
11、三实”要求,阵厉奋发、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最讲认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敢于负责,在“下”上讲认真,不当老好人、不怕“撕破脸”。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推进“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为勇于推进能“下”的领导干部撑腰壮胆,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惩前球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对于“下”的干部,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对调下来的干部,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引导他
12、们自我加压、自我鞭策,努力进取,迎头赶上。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也要适时使用。通过“能上能下”,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活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此规定进行完善。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一直高度重视,并始终着力坚持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组织部门的干部人事工作提供了新的遵循和启示:选任用人要始终坚持“严”的标
13、准。此次出台的制度规定,在内容上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进一步严格了程序、规范了方式、细化了举措。在制度执行上,从严要求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切实按制度落实、按规范执行、按程序办理,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干部退休、任期、问责等各项制度。知人善任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此次出台的制度规定尤其聚焦了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缺乏有效整治措施的问题;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应当调整的10种情形,并进一步规范了调整程序和方式,增强了针对性
14、和操作性。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认真梳理当地干部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入了解每位干部特点特性及擅长领域,逐步将想干事、能干事、专业化水平高的干部提拔到合适岗位,将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再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
15、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一、在伟大斗争中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唯有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为此,必须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必须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选人用人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风向标。用贤人、能者上则群贤毕至,让庸者下、劣者汰则干部心服、群众信服,这样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树立正确党史观,坚定历史自信。正确对待自身的历史,是一个政党安身立命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坚定历史自信,自觉坚守理
16、想信念。回望百年,我们党经历了千难万险,但在人民的支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攻坚克难,都实现了化险为夷。我们也应看到,有的干部因为缺乏历史自信,当风暴来袭之时脱党甚至叛党,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之下变质甚至腐化。新时代,社会多样化发展使人们思想多元化、复杂性的特征越来越明显,对干部的各种诱惑和考验也是越来越大。各级干部必须从历史进程中洞察发展规律和时代大势。只有坚定历史自信、坚守理想信念,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才能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个人得失,成长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政绩观建筑于理想信念之上,体现干部的责任担当。只有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具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政绩观是历史的、现实的,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必须具体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民造福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