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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筹建处月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分配办法依据集团精神,结合XX煤矿筹建处实际,特制定XX煤矿筹建处月度安全风险抵押分配管理办法。第一条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人员范围为与AA集团公司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和签订短期合同从事井下岗位的在岗人员。第二条月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抵押标准根据安全责任轻重,安全风险的大小,分档抵押如下:(一)管理人员分为十档,标准为:第一挡:处长5000元。第二挡:副处长4000元。第三档:井下采掘区队正职IOOo元,副职800元。第四档:井下辅助区队正职800元,副职600元。第五档地面生产区队正职600元,副职500元。第六挡:副总、生产部室部(科)长、主管安全、调度、采掘
2、、通风、机电的正科级主管550元。第七档:其它各部室部(科)长、正科级待遇的副职及主管、生产部室其他主管500元。第八档:其它各部室副科级待遇的主管450元。第九档:后勤、地面辅助区队负责人450元,副职400元。第十档:一般管理人员300元。(二)操作人员分为四档,标准为:第一档:井下采掘操作人员500元。第二档:井下辅助操作人员400元。第三档:地面生产操作人员300元。第四档:其他人员200元。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形式及考核兑现办法(一)抵押形式: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实行月度抵押、月度考核、季度兑现。(二)考核办法1 .安全风险抵押金由个人缴纳,经考核扣罚本金的,下一月重新缴纳本金。扣罚的
3、本金列入筹建处安全风险抵押基金,财务科建立单独账户进行管理。2 .部室、区队完成考核指标,个人无“三违”的,可按月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100%兑现。3 .个人当月出勤达不到制度工作日规定天数的,不予兑现。4 .当月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全员月度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并罚没本金;事故单位人员除扣除本月的抵押金100%外,事故单位事故责任人及管理人员三个月内不予兑现。5 .当月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事故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按50%进行兑现,筹建处其他人员月度安全风险抵押金按60%进行兑现。6 .当月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事故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按80%进行兑现。7 .当月发生安全型非人身伤亡事故,筹建处工程技术部根据事故性质报请筹建处安全办公会研究处罚办法。第四条、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XX煤矿筹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