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贯彻*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精神,以促进医院持续、快速发展,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吸引高端人才到我院,经研究制定,特制定*医院高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一、引进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试用与考核相结合,择优引进德才兼备优秀人才的原则。2、坚持注重能力和水平,优先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高端优秀骨干人才的原则。3、坚持加强对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发展潜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考核与考察,确保引进人才质量的原则。4、坚持“双向选择、突出特色、重在使用”原则。二、人才引进的对象和标准1、身
2、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在学术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2、能够促进学科及梯队建设、新技术开展的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优秀人才。3、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4、符合引进岗位的其他条件。三、人才引进的工作程序1、引进人才的途径:根据医院对人才引进的总体布局和需要,通过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个人自荐、相关科室推荐或引荐等各种方式引进人才。2、申报程序:组织人事科与相关科室对引进的人才进行初审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
3、意后,进入正常引进人才流程。3、人才引进后的管理:(1)实行跟踪管理:首次评价时间为工作满3个月,以后每年一次,由科室主任、医教科和分管领导共同负责,对引进人才按阶段性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以岗位职责和特定目标为依据。(2)明确引进人才的违约责任。四、保障机制1、组织管理:成立医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院长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组成工作小组,共同商议和落实医学人才引进的规模、学科分布、工作生活待遇等各项工作。2、法定的待遇:(I)按照、省、市的政策给予相关薪酬福利待遇。(2)各种应有的社会保险,如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3)住房公积金。(4)按照在职在岗医院员工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4、3、特殊待遇:(1)薪资待遇:副高级专业技术专家除按照法定的待遇外,并参与科室绩效分配,协助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特殊人才可以签订协议工资。正高级专业技术专家待遇年薪30万元(含法定的待遇),并参与科室绩效分配。特殊人才可以签订协议工资。硕士研究生给予1200元/月津贴,享受5年。博士研究生给予5000元/月津贴,享受5年,并参与科室绩效分配,享受在职职工福利待遇。(2)住房方面:正高级专业技术专家待遇,解决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住房一套,服务年限10年以上后产权变更至个人名下。博士研究生待遇,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3)工作条件:根据引进人才的资历和能力,对科研和临床新项目开展予以支持,同时相关科室应予以大力4、积极争取上级各部门奖励政策,并协助落实相关事宜。5、根据引进人员实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可以推荐作为学科或专业带头人或行政管理负责人。6、协助引进人员推荐配偶适宜工作。7、其他未尽事宜,经过协商或由相关部门提出,履行必要的程序后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需要上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按照相关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