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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红民关于低保工作要“规范管理和集中整治”的重要批示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集中整治方案关于2023年专项监察安排的通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对全区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城乡低保资金、村级财务管理和残疾人补助保障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提升低保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编密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决定于2023年8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低保工作集中整治。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结合近年来各级民生监督专项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救助交叉检查发现问题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对全区救助工作进行全面
2、排查,着力查找问题、找准成因,自查自纠、整改纠错、堵塞漏洞,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有效解决救助“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救助工作做到对象准确、政策措施到位、群众满意,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此次低保工作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成立区级专项检查督导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政局*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区城乡低保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跟踪全区城乡低保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区监察局:负责全区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监督
3、检查;负责查处城乡低保违法、违纪案件;追究未履行职责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城乡低保资金统筹使用,足额预算城乡低保经费;建立城乡低保资金专户,保障低保资产安全;按月及时足额拨付城乡低保金;对城乡低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区审计局:负责对全区城乡低保资金的筹集、发放等工作进行跟踪审计。区民政局:统筹全区城乡低保工作;负责城乡低保的审批、管理工作,低保信息比对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城乡低保政策规范、完善及宣传工作。各社区服务中心(镇):是本辖区城乡低保的责任主体。负责城乡低保审核、管理工作;城乡低保信息系统的录入、维护、信息比对、档案材料审核工作;指导、监
4、督居(村)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受理低保申请、经济状况调查及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居(村)开展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居(村)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及信访工作。三、工作任务(一)对低保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结合本身低保工作实际,结合对2023年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回头看”,对低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要紧密结合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和信访、民生监督等渠道反馈的问题,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1.低保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是否健全。排查内容应包括: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具体实施是否至位,相关工作责任是否具体分解,相关业务培训是否认真
5、开展,制定的工作方案中政策措施是否符合规定。2 .对象认定机制是否健全。排查内容应包括:入户收入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是否到位,是否由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干部牵头开展,是否做到了逐户核查,调查结果与被调查家庭基本情况是否相符,核查人员与被调查户是否在调查表上签字认可。民主评议是否在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干部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民主评议组成人员构成、评议内容、评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张榜公示内容、形式、地点是否符合规定;低保证填写是否规范。3 .各社区服务中心(镇)抽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排查内容应包括:抽查检查比例和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备案对象进行了
6、全面检查,是否对新申请对象和退出对象进行了重点抽查。4 .是否存在低保政策执行变形走样和违规违纪问题。排查内容应包括:是否仍存在“合户保”、“轮流保”、“抓阉保”、“人情保”、“政策保”、“应保未保”等现象,是否仍存在“分钱分指标”、死亡人员享受低保、截留套取低保金、违规保人不保户等问题。5 .资金匹配、发放是否到位。排查内容应包括:低保户资金发放存折或银行卡是否由自己保管,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二)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社区服务中心(镇)相关部门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完成任务时间表,边查边改
7、、立查立改,以整改作为挽回损失、堵塞漏洞、总结教训、推动工作的契机,坚决防止讳疾忌医、敷衍塞责。对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偏差、错误,要立即整改。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要主动报告,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查处。要严格对照相关政策规定,该清退的对象要及时清退,该追回的资金要及时追回,该问责的要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S)要健全完善低保工作管理机制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在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总结近几年低保规范化建设成功经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低保工作管理机制,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从根本上、从长
8、远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低保这项重大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好低保工作在保民生、促和谐、助发展上的重要作用。一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群众参与”的低保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将低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府切实担负低保工作主体责任,履行好低保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切实担负低保工作具体责任,履行好低保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民政部门要履行好业务指导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要加强低保工作能力建设,
9、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二要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低保工作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低保政策、准确认定低保对象、管好用好低保资金和强化低保工作组织保障开展监督检查。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纪委民生监督、审计和财政部门审计监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领导包片督查、专项督查、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深入开展绩效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强低保工作日常监管。要充分运用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和市民政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文件规定所列的直接影响低保政策有效
10、落实的情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以问责利剑保障低保工作健康开展。三要健全完善对象认定机制。健全完善以入户收入核查为核心,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社区(镇)抽查为基本保障的对象认定机制。要切实将申请人家庭困难程度作为是否纳入低保、享受保障待遇的核心依据,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按户施保”,坚决防止“分钱分指标”、“违规保人不保户”、“错保”、“漏保”、死亡人员享受低保等错误做法。入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都必须在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干部组织下统一开展。收入核查要做到户户见面、户户必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要达到规定要求。要按规定的抽查面和比例对保障对象进行抽查。四、工作步骤各社区服
11、务中心(镇)要结合2023年度社会救助绩效考核、民生监督自查工作和民生监督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开展低保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有序推进、力求实效。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对照本方案工作任务内容,组织核查力量,采取复核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组织入户再次抽查、对低保工作基础较薄弱、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重点督导等方式全面开展排查和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虹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注意工作方法,点面结合,确保查找出低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对自查、排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各社区服务中心(镇)于9月5日前
12、将第一阶段的排查与自查自纠情况报区民政局。第二阶段:整改纠偏、解决问题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对自查、排查出的问题和民生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要着重从责任是否落实、工作是否到位、机制是否健全、基础是否扎实等方面深入剖析,找准成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逐项彻底整改。区民政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社区服务中心(镇)集中专项整治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检查督导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
13、第三阶段:总结经验教训、建章立制阶段(9月15日至10月15日)。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结合自查、排查、督查出的问题,以及信访、民生监督等渠道反馈的问题,对照国家、省、市有关低保工作法规政策,对照低保工作规范管理各项要求,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规章制度、方案措施。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低保集中整治工作作为托底民生、兜底脱贫工作中的大事要事,作为深入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为低保集中整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对整治活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实行一把手亲自
14、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低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社区服务中心(镇)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集中整治中对群众的释疑解惑工作,保证整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对自查排查中发现的“政策保”、“人情保”和“维稳保”等问题,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辖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S)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健全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调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积极通过内部调剂、优化配置和各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基层服务窗口普遍达标,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社会满意。(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建立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调度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工作指导;各社区服务中心(镇)于每个阶段完成后5日内(每月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信息,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专题书面报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适时对各社区服务中心(镇)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各社区服务中心(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