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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道安办关于挂牌整治XX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通知(X道安办2023)26号)要求,从2023年5月29日起,省道安办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开展为期12个月的挂牌整治。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我县2023年3月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部分地区事故风险较高,国省道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存量较多,企业源头管理存在短板,路面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在规定期限内顺利摘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2、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能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持续推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二、整改目标通过开展为期12个月的挂牌整治,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格局。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阳明镇、下车镇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以上,全县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降低到
3、2.0以下。三、整改内容和措施(一)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1 .落实挂牌整治主体责任。县政府是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县长任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各镇政府、各成员单位是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任第一召集人。各镇、各成员单位要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机制、责任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表(见附件),细化综合治理措施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 .对重点地区实施挂牌整治。县政府对重点镇道路交通
4、安全问题实施挂牌整治。挂牌整治期间,重点镇每月至少组织开展2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严管严查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道安办(二)大力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3 .常态化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由各镇政府牵头组织,协调会同交通运输、公路事务中心、公安、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以及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落差、长下坡、桥梁互通、平面交叉口、穿村过镇路段等重点区域、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从严审核
5、新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从规划、设计、修建、投入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严防产生新的道路安全隐患;对已建好通车的道路要再次进行排查梳理,发现未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道路,应立即采取禁止通行、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并报属地政府。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4 .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推进国省道、村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针对国省道、乡村道侧防护栏缺失、中央隔离栏缺失、照明设施缺失、开口过多、标志标线不清晰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对需要设置路侧防护栏的路段做到应设尽设,有条件的纳入生命防护工程同步实施;对符合条件
6、的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完善中央隔离设施;对开口过密和弯道、坡底等不适宜设置开口的,要严格治理、封闭开口。近三年发生事故的路侧险要路段和中央隔离设施缺失路段要全部落实防护隔离设施,增加警示灯和警示标志。发生在无中央隔离和路侧防护路段的国省道交通事故全县比例要同比下降5%。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5 .督办治理重点隐患路段。常态化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工作排查,对新排查出的重点隐患路口路段,按风险程度上报并纳入2023年度省、市、县三级督办治理。对近三年发生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一律实行警告标志、减速
7、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近三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一律实行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道安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三)全面加强源头安全隐患治理。6 .盯紧重点驾驶人、车辆。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风险隐患管控机制,落实源头隐患清零制度。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及日常工作监管,严把车辆检验关。对长期在本辖区行驶的外地重点车辆应建立管理档案,强化安全监管。运用大数据平台,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两客一危”、校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存量隐患,
8、严格落实“三级预警”机制,通过函件、短信、电话、微信推送、上门告知等方式开展逐车、逐人点对点预警,实施网上网下精准打击,滚动清零重点驾驶人、车辆隐患,保持“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以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均在全省中等以上水平。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7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运、货运、货物源头等企业及校车运营单位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旅行社以及大中型客车所属单位从源头抓好安全带使用等工作。推进运
9、输企业信息化管理,运输企业备案注册率达到100%,针对系统标注的高危企业落实专人跟进,逐一督促企业及时清理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曝光隐患存量大的运输企业,对多次督促仍不整改、隐患存量大的运输企业进行联合约谈,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 .加大事故深度调查追责力度。重点对涉及“两客一危”车辆非法改装、货车“大吨小标”等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调查取证,加大违规生产、改装、销售车辆企业责任追查力度。对一次死亡1至2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依法依规依
10、纪追责问责,倒逼属地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批)隐患”要求,建立隐患问题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账督办,及时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四)系统防范化解摩电安全风险。9 .推进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坚持服务为先,大力推进“带牌销售”“送考下乡”“送检下乡”等现有措施,继续扩大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警邮、警保等社会化服务网点,提升摩电上牌的便利性,研究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逐步解决农村地区涉牌涉证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充分依托
11、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各镇应在每个村(街道)人流、车流较为密集的路段或路口建成不少于1个摩电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常态化开展教育惩戒活动。公安交管部门以无牌、超员载客、不戴头盔和酒驾醉驾等四项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发展改革部门对加油站落实“拒绝为无牌无证机动车加油”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加油站行业的监管。教育部门利用“小手拉大手”“开学第一课”等宣传活动,加强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压实学校主体责任。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对邮政快递行业涉摩电交通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管综合执法、公安
12、等部门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监管,推动车辆配备安全头盔。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管综合执法、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统一行动,加大对摩电销售、维修、非法改装、乱停乱放的打击力度。贯彻落实省安委办、省道安办关于在全省开展系统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的实施意见(X道安办(2022)85号),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同共治,突出源头治理,结合辖区实际分类施策、分步推进、依法稳妥推进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对摩电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的镇,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治理。各镇政府牵头组织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统一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严重违法
13、行为,挂牌期间五类严重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各镇摩电戴头盔率达70%以上,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道安办、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五)持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10 .加强酒驾醉驾违法整治。加大城市道路、国省道路、农村公路“三大战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查纠酒驾勤务机制。将每周五、六、日,节假日期间、大型活动安保期间定为全县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日。根据“天天查、天天有战果”的原则,紧盯涉酒事故多发路段及酒后驾驶多发的涉酒场所,将警力向下午、后半夜时段倾斜,综合采取警种联动、接力整治、错时勤务、异地用警、随机抽查、机动巡查等
14、方式,组织开展整治,保持酒驾醉驾高压整治态势,挂牌期间酒驾醉驾查处量同比上升10%o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11 .加大联合治超工作力度。落实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四类企业”(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周边路段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治超执法区域统一行动,严查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5%以上。对符合“一超联治”条件的,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县交通运输部门,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和装载源头进行联合惩戒。对查获的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交通运输、公安、工商信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追根溯源,依法对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进行处罚。对超载货车发生道路交
15、通事故的,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要求开展深度调查,依法追究违规销售企业、货运企业、装载源头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工商信局12 .加强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查处。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在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公路关键节点增设临时执勤点;抽调县机关警力组建执法小分队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流动执法;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多次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
16、乘客不使用安全带、严重超载、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非法营运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违法停车等易肇事易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行增加突出违法行为的查处。挂牌期间突出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5%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六)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3 .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X安办(2022)133号)要求,抓实抓细全面落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全面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农村交通管理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工作。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指导协调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制度,推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道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