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湘西自治州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湘西自治州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改善和提高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方案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湘西自治州中心城区(吉首市、湘西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五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已投入使用,且近期未列入征收范围或计划,原则上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足房屋居住安全要求的既有住宅。二、实施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坚持“政府引导、有序推进,业主自愿、保障安全、简化手续、属地管理、依法监
2、管”的原则,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加装电梯用地应当在本小区建设用地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消防通道、公园绿地,不得破坏既有建筑结构,不得压占地下管线,不得危及公共安全。(二)加装电梯应当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抗震安全、消防安全、日照及应急疏散、特种设备安全等要求。(三)加装电梯应当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加装的电梯不应设置在住宅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一侧,同时不应影响城市景观风貌要求,同一小区加装电梯应保持整体统一、规范、有序、美观。(四)既有住宅以单元或者楼栋为单位加装电梯。加装电梯应当经该单元或者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
3、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达成书面协议。加装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者影响业主专有部分采光、通风的,应当事先征得该业主同意。三、实施主体同意加装电梯的所有业主是加装电梯的申请和实施主体,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装电梯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的,受让人自该房屋变更登记之日起,承继相应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申请主体协商同意,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电梯制造、安装企业、勘察、设计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四、资金筹措按照“
4、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要的资金,根据所在楼层、套型建筑面积等因素,可以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业主委托电梯(维保)公司垫资代建,建成后业主乘坐电梯按次刷卡交费,具体交费标准、维保协议由业主与电梯(维保)公司自愿平等协商。业主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出资加装电梯;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取受益业主物业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的维修和保养。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所筹集的资金及使用
5、情况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管。五、实施步骤(一)制定实施方案。实施主体应组织编制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同时加装多台电梯的,可一并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住宅安全性鉴定报告;加装电梯的方案设计及工程投资估算;工程建设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管理及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其他必要内容。(二)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实施主体应当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的全过程和结果负责。实施主体应当将满足第二条第(四)项内容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证明材料、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等有关事项在显著位置(主要包括本栋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小区其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
6、得少于1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视为同意。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业主协商解决,街道、社区负责组织调解。(三)受理申请。经业主充分协商同意,由实施主体持加装电梯项目材料到当地联合审批窗口申请办理加装电梯事宜。(四)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联合审查通过后,实施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施工图审查手续。施工图审查可以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并出具审查结论意见,也可以由加装电梯设计单位出据不需进行施工图审查承诺书代替图审意见。(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实施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持联合审查意见书向住建部门申报工程质量安全监
7、督手续。加装电梯的井道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电梯加装的要求,加装电梯的安装行为还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电梯施工安装过程中业主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且理由成立的,由相应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直至事由消除。(六)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实施主体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实施主体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同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时向联合审批窗口备案。六、工作职责(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
8、依职负责加装电梯立项争资、业务指导、质量安全监管、督导检查等工作。(二)吉首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是加装电梯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加装电梯工作,在吉首市、湘西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设立联合审批窗口。(三)吉首市、湘西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牵头承办加装电梯工作,负责联合受理及备案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相关工作。(四)吉首市、湘西高新区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好补助政策。(五)吉首市、湘西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加装电梯规划备案以及加装电梯完成后的不动产权办证等相关工作。(六)吉首市、湘西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电梯使用登记,组织开展电梯
9、安装监督检验、电梯使用环节的定期检验和日常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七)吉首市、湘西高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负责协调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工作。七、支持政策(一)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州中心城区范围内5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10万元/台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州级和吉首市(湘西高新区)分别给予5万/台补助。州级补助由财政局制定补助流程。(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征收增容地价,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加装电梯涉及电力、通信、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开辟绿色通道,并按照规定只收取成本费用。(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增加的公共建筑面积,计入房屋公
10、摊面积,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具体办理细则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另行制定。八、其他事项(一)老旧小区改造时,应当根据群众意愿,将加装电梯纳入改造方案同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可申请国家、省加装电梯补助,不再享受州、县市区财政补助。(二)房屋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对加装电梯工作应予以协助、支持。(三)在本方案出台前已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可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吉首市、湘西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办理。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附件:1.湘西自治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料清单2 .湘西自治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申报联合审核表3 .湘西自治州既
11、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联合竣工验收表4 .湘西自治州既有住宅加加装电梯流程图湘西自治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料清单一、申报加装电梯审核所需资料(一)湘西自治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申报联合审核表;(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单位有效证件;(三)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签名确认书;(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住宅安全性鉴定报告;(五)加装电梯的方案设计及工程投资估算;(六)工程建设费用筹集方案;(七)电梯运行管理及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A)加装电梯规划方案;(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合同。(十)电梯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单位的许可资质。(十一)电梯维护保养协议书。二、加装电梯竣工睑收备案所需材料(-)电梯监督检验合
12、格报告;(二)湘西自治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联合竣工验收表。湘西自治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申报联合审核表基本信息小区名称层数(层)开工日期工程地址社区小区栋单元业主代表联系电话业主代表(3人)签名(加盖手印)业主委员会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社区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街道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住建和城乡建设部门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意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单位盖章年月日单位盖章年月日湘西自治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联合竣工验收表申报人联系电话项目地址社区小区栋单元建设单位(业主代表总负责人)联系电话设计单位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联系电话工程造价元结构层数层竣工时间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意见签字(加盖手印)年月日施工单位自检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曰设计单位竣工验收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曰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4湘西自治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