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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考勤管理,促进学生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的规范使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是学生公寓考勤管理的技术防范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寓考勤效率。第三条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由教育信息化中心负责。具体包括:1.负责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的硬件建设。2,负责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与学生管理系统、公寓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3 .负责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考情结果数据与学校数据平台的共享。4 .负责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硬件和软件的维护。第四条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日常运行与管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包括:1 .学生工作处指
2、定专人负责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管理。2 .学生工作处负责牵头组织面向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员的系统使用与培训。3 .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考勤结果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即时处置或分类处置。(1)即时处置截至当日23:00,根据系统统计夜不归宿学生名单,由学生公寓管理员进行核查,并即时通过微信群等工具将夜不归宿学生名单反馈给各二级院系辅导员。各二级院系辅导员根据公寓管理员提供的名单即时反馈学生去向,并于次日将反馈结果和处置意见报送学生工作处。(2)分类处置次日09:00前,由学生工作处管理员从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中导出迟归或异常学生名单,并下发至各二级院系。各二级院系辅导员根据名单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第五条在公寓人脸识别签到系统运行成熟后,由教育信息中心牵头,学生工作处配合,推动学生公寓人脸识别道闸建设。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公寓人脸识别管理系统。第六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系统的运用与管理,结合数字化校园建设,开展多系统融合建设工作。第七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