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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科创”试点区建设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决策安排,根据“科创中国”和“科创”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文件要求,围绕“全省争进位、苏北争一流、全市争领先“,争创全国工业百强区、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国城市治理样板区的工作目标,以科技创新为重点,以“科创”试点区建设为抓手,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助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一)围绕区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导向,重点聚焦激光光电、化学纤维、纺织服装、绿色建材
2、等重点产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科创资源向区倾斜,依托省级学会学术、人才、智库和创新资源,深化人才招引、科技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集聚更多更好的高层次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助力实现全国工业百强区建设。(二)立足全国工业百强区创建和工业经济发展,加快科研中心、科研机构、科技综合体和新型研究机构建设,搭建一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加速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提高科技创新组织化程度和支持保障措施,推动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高端科技人才,立足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开展科技服务活动,为区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三)突出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联合国家和省级学会和大院大所,落实
3、与省农科院、省农学会达成的合作协议,建设省农业院士协同创新中心和产业研究平台,打造科创载体建设、科技服务产业、科技惠民兴农重点项目,形成绿色化、种源化、智慧化、数字化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二、重点任务(一)加强产学研合作对接和创新行动。1 .开展科技助力产业发展行动。主动争取国家和省级科研、学术机构,承办或联办高层次学术、论坛、会展和创新创业活动,打造工业制造高峰论坛、激光装备产业发展大会、先进光源技术研究院、省绿色农业发展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化学术活动和产学研合作品牌。(牵头单位:区科协;责任单位:区人才力、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各园区,各镇、街道)2 .深
4、化协同创新和融合行动。聚焦经济与科技融合、学术与产业融合,围绕全国工业百强区创建需求和产业科技需求,引导推动产业链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学术机构加强合作对接、融合行动,加快科创平台载体建设,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60项、产业链新增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2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协,各园区,各镇、街道)3 .加快资源对接和成果转化行动。依托“科创中国”、“科创”平台,借助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和大院大所科研力量,加强创新对接交流,开展对接省级学会助推产业发展活动,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和学术机构开展联合创新、联合研发,解决行业发展难题、
5、企业科技难题和自身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区科协;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各园区,各镇、街道)(二)强化产业创新和科技型企业培育4 .开展科技赋能产业链。深化产业创新和产业攻关,建立激光光电、化学纤维、纺织服装、绿色建材等10条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库,支持龙头企业和科研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引导科技人才和专家资源,组织学术和产业协同攻关,补齐技术短板、锻造独门绝技,力争年内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2项以上,加强攻关成果的产业化应用。(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协,各园区,各镇、街道)5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
6、”行动计划。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年内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户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5家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协,各园区,各镇、街道)6 .提升农业自主创新水平。加快省农业院士协同创新中心和产业研究平台、现代农业产业科创中心和绿港研究院高标准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科技惠民兴农产学研活动和科技服务活动,推动农业产业化、智慧化、数字化创新赋能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科协,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各镇、街道)(三)加快科创人才引进和创新生态建设7 .加快科创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和壮大
7、。优化创新生态,强化科技人才创新助力行动,年内与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合作平台数达到21个,省级龙头企业8家,引进高层次人才15人,创成省“双创团队”1个、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牵头单位:区人才办、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科协,各园区,各镇、街道)8 .构建多层次技术创新体系。引进科技专家、教授和科研、学术机构,在激光装备、化学纤维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链优先建设创新中心,推动产业链新增12个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其中省级2个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人才力、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科协,各园区,各镇、街道)9 .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业发展。推进“创新主
8、体”提质提量,构筑“科创服务”全链体系。对接学术机构和大院大所,搭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协作的共享平台。加强科技服务,定期开展产业服务、成果转化、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科学普及等有针对性的科技服务。(牵头单位:区科协;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各园区,各镇、街道)(四)深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10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政策支持。出台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人才创新创业政策,在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招引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引导科
9、技服务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等11个方面给予支持,为“科创”试点区建设深入实施,提供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科协,各园区)11 .推动科创平台载体建设和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加快全区科创载体和科创平台建设,深化以区域创新、创业创新为核心的科创主题行动。支持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加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学会学术能力提升和科技工作者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科协,各园区,各镇、街道)12 .加强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坚持科创与科普
10、齐飞,加大科普专项经费投入,统筹科技类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快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和科普基地建设、科普设施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打造精品科创和科普活动品牌效应,增强科普精准服务能力和科学普及效果,加快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科创与科普深度融合,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牵头单位:区科协;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各园区,各镇、街道)三、实施步骤(一)启动阶段(2022年6月)。起草并印发区“科创”试点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区“科创”试点区建设领导小组,开展产业需求摸底调研,研究确定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和产业培育方向。召开“科创”试点区建设动员会议和专题会议。(二)
11、实施阶段(2022年7月至11月)。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落实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限。查找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会办,探索工作经验。各单位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任务有效落实。按省市要求,召开现场会,抓好各项工作实施;迎接省中期评估和监督检查。(三)总结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按照省科协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验收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建设工作成效,挖掘工作亮点和特色,提炼独特的工作模式,完成试点工作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好省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科创”试点区考核验收。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
12、科创”试点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科技局、区科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园区、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协,负责抓好试点区创建日常及联络工作,建立与省、市科协和相关单位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上请示报告和工作策应,全面抓好省、市科协对“科创”试点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各园区、各镇街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统筹推进本单位试点工作。(二)加强保障能力。区财政按照“科创”试点区建设要求,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重点保障学会学术和科创平台经费投入、科普专项经费和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支持等创建项目需求。对财政专项资金和争取的上级奖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提升财政资金基准度和科学性。(三)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办、跟踪督查、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对四大类十二项重点任务、省级现场会和创新案例评估等,要逐一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确保“科创”试点区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