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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操作规程(2023年3月15日浙江省律师协会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把好律师执业准入关,结合本省工作实际,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一年实习期满后,接受市律师协会组织的面试考核。第三条实习人员应在实习期内完成集中培训课时和五十篇以上实习周记,方可在浙江
2、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交面试考核申请。第四条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应当组织面试考核小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并接受省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面试考核小组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考核小组成员可以根据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专业领域分别担任主考核人。第五条面试考核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六条面试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实习考核委员会在实习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前,告知其面试考核纪律、相关权利和义务;(二)实习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应主动向面试考核小组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入座面试;(三)面试考核小组宣布面试考核开始,告知面试考核小组成员,询问实习人员是否申请回避;(四)
3、实习人员进行实习总结汇报,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实习情况及实习期间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的类型和心得体会等;(五)面试考核小组以实习人员提交的实习考核材料为基础,结合规定的考核要求进行提问,实习人员针对提问进行回答;(六)互动测评后,面试考核小组对实习人员的面试考核情况作简要点评,应当注意引导实习人员端正执业目的,养成良好的执业素养,增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意识;(七)面试考核小组宣布面试考核结束,实习人员退出考场,根据实习人员的回答情况,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经集体评议后确定其面试考核成绩,并签字确认。面试考核过程应当全程录音或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面试考核
4、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实习人员的实习指导律师到场了解情况。第七条对实习人员考核,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基本技能和实习表现四个方面,政治素质占面试考核总分值的25%,道德品行占面试考核总分值的25%,执业基本技能占面试考核总分值的30%,实习表现占面试考核总分值的20%。第八条政治素质考核25分,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且熟练掌握相关宪法知识的计5分、基本掌握的计34分、掌握程度较差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二)能够熟练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相关知识的计5分、基本掌握的计34分、掌握程度较差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三)能够熟练掌握中国律师制度相关
5、知识的计5分,基本掌握的计34分、掌握程度较差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四)具备正确的律师职业观、价值观的计5分、基本具备的计34分、不具备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的计5分,一般的计3-4分,较缺乏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律师执业的初心、使命、法律援助、公益活动、普法宣传,以及如何践行律师法规定的“三维护”等。第九条道德品行考核25分,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有无实习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第一款所列不符合律师执业条件情形和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二)能够熟练掌握律师职业道德相关规定的计13分,基本掌握的计912
6、分、掌握程度较差的在8分以下酌情计分;(三)具备较强的诚信意识和敬业精神的计12分,一般的计8-11分、较缺乏的在7分以下酌情计分并直接认定面试考核不合格;(四)提交的各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考核未通过的,则按本规程第十二条规定处理。第十条执业基本技能考核30分,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能熟练掌握律师工作基本程序和基本技能的计5分,基本掌握的计34分,掌握程度较差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二)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计5分,基本掌握的计3-4分,掌握程度较差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三)具备较强执业风险防范意识的计5分,一般的计34分,较缺乏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
7、四)具有较强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的计5分,一般的计34分,较缺乏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五)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的计5分,一般的计34分,较缺乏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六)具有较好仪表仪态、心理素质和文化素养的计5分,一般的计34分,较差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第十一条实习表现考核20分,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能一次性完成集中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计5分,通过补课或者补考取得结业证书的计4分;(二)能规范填写实习周记的计10分,基本规范的计69分,不规范的在5分以下酌情计分;(三)实务训练活动参加情况;(四)考核材料整理规范的计5分,基本规范的计34分,不规范的在2分以下酌情计分;
8、(五)实习纪律遵守情况。前款第(一)项集中培训取得优秀学员的,可附加3分,对需要补课或者补考的学员名单,省律协按期通知各地律师协会。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考核未通过的,则按本规程第十二条规定处理。第十二条面试考核采用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实习人员得分为60分以上且按照本规程第七条所列四项考核内容每项得分均不低于该项分值60%的,评定为面试考核合格,但实习人员未通过本规程第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考核的,直接认定面试考核不合格。笫十三条面试考核应当采用互动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每名实习人员的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第十四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不满60分为不合格。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市律师协会依据实习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面试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规范化管理律师事务所的依据。如果实习人员三次面试考核仍未通过,应重新申请实习登记。第十五条本规程所称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第十六条本规程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规程经浙江省律师协会十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