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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案管理委员会组成职责一、组成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副主任委员:医务部部长委员: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护理部部长秘书:病案管理员二、职责1、依据国家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医院病历书写规范和病案管理制度,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定细则并落实,经常进行督促检查。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室关于病案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3、制定病案书写标准,根据国际疾病ICD编码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院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4、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
2、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每年至少1次举办优秀病历和最差病历展览,以督促医师提高病历书写质量。5、每周进行1次业务查房,检查科室运行病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每月1次对全院病历进行抽查,并对全院病历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使病历书写质量得到持续改进。6、审定各种病历医用表格的内容式样,并监督实施。7、组织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确保病案甲级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8、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分析、讨论、通报病案质量,了解病案完成情况,总结讲评有关病案质量与管理情况,参观和经验交流等。9、闭会期间,委员会秘书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