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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工作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研究生的科研工作和论文质量,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一章开题要求第一条所有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之前都必须进行开题,举行开题报告会。第二条开题之前应充分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在做好文献综述的基础上,由导师审查通过者,方可进行开题。第二章开题时间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开题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博士研究生开题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初完成。具体时间由各院(部)学科组确定。第三章开题程序第四条研究生在进行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完成一份内容充实、思路清晰的高质量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文献阅读信息登记”填写文献综述相关内容。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开题”,申请完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信息并提交,导师审查同意后,报学科组负责人,方可进行开通报告会。开题报告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由各学院各学科组组织开题评议专家小组,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查评议。博士研究生开题评议专家小组由学科组负责人聘请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专家成员57人,校外专家至少3人。硕士研究生开题评议专家小组由学科组负责人聘请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专家成员57人。第五条评议专家小组应针对论文选题的合理性、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研究生的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反馈至二级学院。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第六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内进行修改,修改后应重新组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经修改后仍未获得通过者,不能进入后续的论文科研工作。第七条通过开题报告确定的论文工作计划一般不宜更改。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部分修改者,应经导师批准。第八条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须在3日内将综合开题评议表扫描件和开题报告书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各二级学院应对开题材料进行检查,统一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将研究生个人开题综合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进行审核,各院(部)同时将“研究生开题结果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第四章其他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