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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直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区纪委要求,2022年度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监察系统”)对部分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启动。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运用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能力持续提升,推动乡村高质量振兴。二、检查项目涉及我镇问题线索共X类X项X条线索,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按照党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要求,对脱贫户
2、和监测户享受帮扶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与人口、工商、税务、住房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对象评定是否精准。将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登记享受教育帮扶、健康帮扶、危房改造、综合保障性扶贫4类8项到人到户类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数据与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资金、项目分配数据进行比对,检查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的问题。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资金: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4项乡村振兴到人到户资金,以及高龄津贴、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3
3、类5项民生领域到人到户政策资金的2021年发放情况与人口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政策是否落实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责任分工(一)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XX镇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核查小组对全镇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村、组干部不参与核查);组织各镇直部门对核查小组查否的问题线索100%的比例复核;负责上报问题线索核查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整改,推进建章立制。(二)镇纪委监委。负责督促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
4、体责任,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追责问责。(三)镇直部门。按照镇“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按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标准,提供乡村振兴项目相关数据。开展主管业务的政策宣讲,为全镇开展监督检查提供政策解答与工作指导;针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抓好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工作。四、时间安排9月上旬下发监察系统比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自下发问题线索之日起,开始组织核查整改,包括线索枝查、立行立改、案件查处等工作,随核随改
5、、随查随处,至10月下旬结束。其中:第一阶段:9月上旬。召开动员会,开展业务培训,将问题线索分解到有关核查小组,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对查实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对于涉嫌违纪违规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对于干部管理权限在省内区外其他地区的问题线索,由区“大数据”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函协查。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完成所有问题线索初次核查工作。根据核查进度,同时开展复核抽查和问题整改,确保对查否的问题线索复核抽查比例动态保持在100%,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镇直
6、部门是复核抽查的主体,要在镇“大数据”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严格复核抽查标准,坚决杜绝不进村入户在办公室搞复核、弄虚作假和故意隐瞒等问题。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完成剩余复核排查和问题整改任务。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镇直有关单位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至镇纪委监委。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XX镇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全镇各村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检查。领导小组
7、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强化宣传引导。要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活动,把监督检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充分发动群众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各村依托各种平台,将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镇直部门要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上网公开;镇纪委监委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各村要将政策宣传彩页及公示公告张贴在村部及居民集中的区域,广泛宣传,接受监督和举报。(三)严格规范落实。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有关部门,精心梳理政策,对监督检查的项目按照享受对象、扶持标准、申报程序、动态管理等内容进行整理,明确负面清单,编制政策汇编
8、核查指南指导工作。各镇直部门要明确一名政策解答员,做好培训和日常答疑,确保每一名专班成员和入户核查人员熟知政策,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精准性。分级分类核查。分级:各核查小组核查普通问题线索,镇直部门对问题线索开展复核,镇纪委监委对各核查小组和镇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类:一般问题线索由核查小组初审、乡镇纪委预审、乡镇党委会审定后定性,并由镇党委书记对定性结果“签字背书”,对于通过监察系统上报的问题线索类型、简要事实、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等各类信息,镇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审查,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档案管理。核查档案要坚持还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五条标准涵盖线索真伪、资格条件、资金去向、办理程序、人员责任“五个要素”,按照“一件一档”要求,对每条问题线索建立档案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印证充分。对查实的问题,要还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四)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监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既严肃查处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严肃查处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确保项目真实发挥效益,推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扎实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