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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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检查二、实施部门: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事项类别:行政检查四、适用范围:依法对本部门管辖权限内的监管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五、设定依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疫苗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等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六、实施对象:本部门执行法律规定涉及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七、行政检查形式: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八、行政检查程序:指定或抽取执法人员一现场检查一作出处理意见一公开检查结果九、救济途径:行政检查实施对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一、事项

2、名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强制二、实施部门: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事项类别:行政强制四、适用范围:本部门执行法律规定查封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及扣押涉案财物五、设定依据:对本辖区内行政强制法及本部门执行相关实体法规定(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封、扣押。六、行政强制程序:1、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紧急情况,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3、;4、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5、制作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清单,并当场交付当事人。七、办理时限: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八、救济途径:行政强制实施对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二、实施部门: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

4、、事项类别:行政处罚四、适用范围:本县辖区内依法查处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五、设定依据:对本辖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六、行政处罚程序:(一)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一般程序1、立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

5、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2、调查取证。调查处理行政处罚案件不得少于2人。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采取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办案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

6、时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办案人员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由办案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具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3、处罚决定。调查结束后,承办机构提交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由法制机构审核。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案件,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

7、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4、执行与结案。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在收到催告书十个工作日后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将案件材料按照档案管理的有

8、关规定立卷归档。案卷归档应当一案一卷、材料齐全、规范有序。七、办理时限: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立案,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或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管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八、救济途径:行政处罚实施对象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受理二、实施部门: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事项类别:其他权力四、适用范围: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

9、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五、设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六、办理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投诉对象和真实的消费争议事实依据;(二)属于辖区内行政处罚的范围;(三)尚未进入司法程序。(四)不予受理情形:1、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2、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3、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5、未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七、申请材料:1、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2、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3、具体的投诉请求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八、办理流程:12315电话投诉或来人来函投诉,由县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记录分送至有管辖权的相关职能股室、辖区市场监管所处理。九、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十、咨询方式:直接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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